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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政处罚领域首度引入听证以来,作为现代程序民主核心内容的听证制度在我国有了广阔的生存空间。作为现代社会限制行政机关行使公共权力的重要制度设计,听证制度也将对中国的公共治理水平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在价格决策领域,这一制度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得到了初步的肯定。价格决策听证制度的引进开辟了公民参与价格公共决策的崭新渠道,是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的有效途径。
然而,作为一项新生事物,价格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适合国情的价格听证制度,我国的价格听证无论在听证范围、听证形式还是听证目标的定位上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基于这个原因,对当前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实际运行进行详细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其中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本论题的写作目的、当前国内外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以及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本文的写作目的在于通过介绍价格听证制度的制度内容和该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状况,总结这个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最终就如何完善我国价格听证制度提出具体建议,以此达到善治的治理目标。
第二章对治理语境下的价格听证制度的价值取向做了进一步的深入分析。界定相关概念,分析价格听证制度在善治语境下的价值基础,通过分析这种价值基础,得出价格听证制度的功能定位与治理原则之间的对应关系,以推进价格听证制度的发展来促进中国公共治理水平的提升。
第三章则是通过对广州黄埔大桥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实证研究来分析我国当前价格听证制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广州黄埔大桥收费标准听证会备受诟病,原因在于此次听证会在组织、听证过程中以及听证结果上存在诸多瑕疵。此次听证会争议的焦点主要表现为:听证代表的选择存在问题、听证代表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价格听证会的效力未得到有效保证、听证举办方不能维持中立地位、听证代表意见法律效力无保障。以上的不满,直接导致人们对听证会的意义持怀疑的态度,认为听证会失去了其应有的功能,只是一种过场和形式主义。
第四章是对完善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思考,结合本案例,针对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现状提出完善意见。首先对价格听证制度进行明确定位,与此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强价格听证制度的制度建设,其中包括加强价格听证会的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听证主持人制度。进一步完善听证代表的遴选制度,增强代表的广泛性。还可以建立一些配套制度来进一步加强价格听证会的效力,如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实行听证申请材料双审制、引入案件排他性原则。
民主化是体现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达到全面良好的公共治理成效的必由之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大力推进中国的价格听证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最终达到善治的治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