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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试点的通知》和《山东省2010年度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项目试点实施方案》(初稿)的要求,胶州市将胶北镇岳头屯、后柏兰村、柏兰村、被赵家村、小沟底、瓦屋庄、李家村、袁家村、王家村、北于家村10个农村居民点作为试点单位。本文对10个农村居民点进行土地利用现状的分析,土地利用类型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三种类型进行划分,10个农村居民点农用地面积为77353.98m~2,占总用地面积的8.73%;建设用地面积为791103.61m~2,占居民点总用地面积的89.33%;未利用土地面积为17169.36m~2,占农村居民点总用地面积的1.94%。通过城镇地籍调查数据计算可知,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42.28m~2/人;户均宅基地面积为276.81m~2/户;均超过了山东省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标准规定的100m~2/人与166m~2/户的标准。10个农村居民点的平均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分别为0.45和0.44,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贯彻《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角度来看,土地利用强度有待提高。另外,除岳头屯外,其它农村居民点均有一定量的闲置地,总面积达到17169.36m~2,占农村居民点总用地面积的1.94%,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从土地利用结构和利用强度两个方面分析农村居民点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有待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有一定的挖掘潜力。从土地利用结构方面来看,一方面10个农村居民点以166m~2/户的户均宅基地面积计算,10个农村居民点的潜力值为173865.47m~2,其整理潜力系数为19.63%。另一方面,各农村居民点存在耕地、园地、设施农用地和空闲地的散闲土地,这也是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的途径,10个农村居民点散闲土地面积为80189.92m~2,整理潜力系数为9.05%。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的总潜力为254055.39m~2,整理潜力系数为28.68%。从土地利用强度方面来,为贯彻《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将0.5及0.8做为建筑容积率的低目标及高目标。10个农村居民点的整理潜力面积分别为78167.45m~2(低目标)和380964.76m~2(高目标),潜力系数为8.83%和43.02%。无论从土地利用结构还是土地利用强度方面,农村居民点都具有较大的整理潜力,说明了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欠合理。本文最后提出农村居民点用地存在问题及土地集约利用的对策。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存在问题有:户均宅基地超标比重大,存在一户多宅现象;人均建设用地普遍偏大;土地利用强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点内存在闲置土地。针对存在的以上问题,提出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对策:大力开展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控制用地规模,科学合理进行村庄建设规划;加快中心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加强土地利用潜力研究成果在“增减挂钓”项目中的应用;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加强体制建设,严格执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