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几年,随着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集体合同签订率持续上涨,对于集体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机制规定却匮乏散乱。我国的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是关于集体劳动争议协商、调处、仲裁与诉讼制度的总称。目前,我国集体劳动争议解决机制难以适应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需求,在实际运行中暴露出很多问题,亟待完善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除导论和结语外,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集体劳动争议相关理论的阐述。首先阐述了我国立法中关于集体劳动争议的概念。又通过不同的界定方式,厘清了集体劳动争议与相关概念的联系和区别。同时也明确了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这种区分标准及意义,即不同的争议类型适用的程序有所不同,为下文探讨集体劳动争议的分轨处理机制打下伏笔。接着分析了我国集体劳动争议的特点。最终联系国情,给出了对我国集体劳动争议的界定。第二部分,是对我国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概况。从我国现行普通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到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特殊处理规定和程序,从相关的法律规定到实际的运行效果,都进行了梳理。探讨了对我国目前的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问题,包括集体劳动争议立法缺失、各方角色不合理以及两种不同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各自的问题等。第三部分,分别介绍了域外的台湾、日本、英国、美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在解决集体劳动争议时的具体制度,在对各国(地区)相关经验作出介绍地同时,归纳总结了各国(地区)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不同特色,以期对完善我国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作出借鉴。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相关措施。首先,完善集体劳动争议相关法律;其次,重塑集体劳动争议各方关系。最后,区分不同类型的集体劳动争议,针对其各自存在的问题分轨提出相关建议。对权利争议的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只需在原有的普通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上加以完善,而对利益争议的集体劳动处理机制则需要进行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