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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罗森布鲁姆的多元公共行政理论为研究的理论基础,通过对公共行政的管理、政治和法律三种不同研究途径的内涵及其分歧进行分析,进而融合形成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多元公共行政理论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34个政策文本和地方实践的分析,探寻作为实现风险源头治理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在管理、政治和法律方面的内在要求,及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制度困境。为破解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管理、政治和法律三个方面的困境,本文提出用大数据技术和对抗式评估程序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制度重构。通过搭建大数据风险信息处理平台、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评估主体参与渠道和构建对抗式评估程序,进而形成基于大数据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对抗式评估模式,以此来实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在管理技术上的科学性、政治参与上的民主性和法律程序上的正当性。 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多元公共行政理论的管理、政治和法律三种不同途径的内涵、分歧与融合,提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多元公共行政理论分析框架;第三部分,主要运用多元公共行政理论分析框架对34个政策文本和地方实践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内在要求及其困境;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如何构建基于大数据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对抗式评估模式,及在搭建大数据风险信息处理平台、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评估主体参与渠道和构建对抗式评估程序方面的具体做法。 在国家治理和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政府要实现风险的源头治理,必须跳出传统经验式的单一评估模式,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评估主体参与渠道,按照严格的对抗式法律程序从评估的主体、程序和技术上形成完善的评估机制,唯有如此,才能实现风险源头治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