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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场是指用于股票转让、交易和流通的场所,成熟的股票市场能够很好的反映出经济体运行的状态,被看作一个经济体的运行的晴雨表。实体经济的发展是离不开资本市场的运行,股票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意义重大。从国家角度来看,股票市场能够很好的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促进经济改革,并且还能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股份制的建立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并为企业提供了稳定的融资渠道;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增加了投资渠道。我国的股票市场从1990年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算起,已经发展26年。在这二十几年里,中国经济迅猛发展,GDP增长率二十几年来居高不下,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也是令世界瞩目:上市公司数量从最初的不足百家,到截止2015末,已经发展到了两千五百多家,股票市场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再到创业板的开展,再到战略新兴板的筹备,股票的市值从一开始不足百亿,到如今已然突破了30万亿元。 高速发展之下,我国股票市场的暴露出的问题也颇多,股票发行作为股票市场的入口,历来受到较多争议。“打新股”是我国股票市场的一大特色,指的是投资者参与新股的发行过程,在股票上市前,以发行价购买即将上市的股票。在申购的过程中,需要预先将参与申购的资金冻结,由于我国新股上市以后往往在发行首日能取得很高的收益率,因此在新股上市前会有大量的交易市场资金涌向发行市场,从而影响整个交易市场的走向。股票上市首日高收益率并不是中国股票市场特有的现象,事实上,不论是新兴的股票市场,还是像欧美成熟股票市场,都存在这个现象,学术界称之为IPO抑价。由于IPO高抑价率的存在,会使投资者热衷对新股进行申购,二级市场的资金会大量流出,进入一级市场后闲置,这种现象会极大的影响市场正常运行。然而通过对比全球活跃的交易市场IPO抑价率可以发现,中国A股市场远远高于其他交易市场。 2012年底中国证监会开展了大范围的财务核查,暂停了IPO发行的审核工作,在新一轮新股发行前2013年12月13日,上交所向市场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号称史上最为严厉的“限炒令”。将新股发行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交易价格只能在发行价的64%-144%之间。 事实上,在这个史上最严“限炒令”出来后,炒新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新股首日均以44%的涨幅收盘,并且往往伴随着许多个一字涨停。关于这个政策,目前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是有学者认为,目前我国A股市场热衷于新股炒作是非理性的,因此需要监管部门设定监管措施加以限制,而新股上市涨跌幅限制政策就能很好达到这个效果有学者认为,首日涨跌幅制度的设立,延期了市场价格对信息的反映,损害了市场的有效定价,并且会助长二级市场的投机,使得股票价格更加脱离实际。 对股票上市首日的涨跌幅进行限制的初衷是打击新股发行过程中的过度投机行为,降低IPO抑价率,但是是否能够达到这个效果?这个政策实施以来,对我国股票发行的抑价率的影响是正向的还是负向的?是影响一级市场定价过程,还是影响二级市场股票交易?这些影响是否为正?本文研究的目的便是通过数据分析解答上述问题。 本文主要使用的研究方法: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在理论研究方面,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的IPO抑价和涨跌幅限制政策的相关研究文献统计分类,根据前人的研究结果梳理本文的研究相关方向,并提出相关的假设。本文还对我国股票市场成立以来发行政策的数次变迁进行了总结,发现我国的发行政策从行政化逐渐走向市场化,A股市场IPO抑价率也在逐步减少。实证研究方面,本文首先使用了事件研究法,以上市首日为T+0日,计算出上市以来30个交易日内股票的累积超额收益率。其次,本文使用描述统计,通过对两个样本的累积超额收益率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出相关结论。最后,本文使用随机前沿模型,建立模型进行回归,研究样本一级市场抑价情况。最终得出以下结论: 1.2013年涨跌幅限制政策出台以后,我国股票上市首日基本上全部涨停,样本包含了317只股票,只有四只股票没有出现涨停,首日收益率的标准差仅为6.31。在经历了首日涨停潮之后,市场价格仍然不能完全反应,平均要经历9个涨停板。因此,本文认为IPO抑价率不再能利用股票的首日收益率进行衡量,只能通过短期的累积超额收益率进行比较。主样本的短期股票累积超额收益率远高于对比样本的股票超额收益率,说明政策颁布以后,投机现象并没有得到遏制,因此政策是无效的。 2.分市场来看,创业板股票累积超额收益率高于其他市场。两个样本中的数据都反映出了,创业板股票相对其他两个板块都要强势。主样本中,创业板累积超额收益率可以达到399.98%,中小板在T+24达到最高,收益率仅为240.39%,主板则是在T+23,收益率仅为273.02%。对比样本中,在T+30,创业板股票累积超额收益率高达26.42%,而中小板为20.08%,主板股票累积超额收益率仅为17.56%。 3.通过建立并回归随机前沿模型,本文发现,从解释变量显著程度来看,两个样本都说明了每股盈利、发行费用、发行规模、市场平均换手率以及市场平均市盈率始终是股票定价的重要影响因数。而作为考查公司价值的两个重要指标,每股净资产和资产负债率回归效果并不显著。行业因数在对比样本中并不显著,但是在主样本中十分显著,说明随着市场的发展,行业因数已经成为股票价格度量的重要因素。 4.从股票的定价效率来看,主样本得到随机前沿项的T值为4.76,十分显著,因此接受原假设,即随机前沿项不为零,一级市场存在抑价。通过计算发现一级市场的抑价程度为7.42%。对比样本随机前沿项的T值为1.58,在,因此接受原假设,即随机前沿项不为零,一级市场不存在抑价。因此,新股首日涨跌幅限制政策出台以后,不仅造成了一级市场存在抑价现象,也加剧了二级市场的溢价。 本文的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文章总体的描述,第一节为研究背景与问题,即对股票上市首日的涨跌幅进行限制的初衷是打击新股发行过程中的过度投机行为,以此降低IPO抑价率,然而是否能够达到这个效果?这个政策实施以来,对我国股票发行的抑价率的影响是正向的还是负向的?是影响一级市场定价过程,还是影响二级市场股票交易过程?这些影响是否为正?本文研究的目的便是通过数据分析解答上述问题。 第二部分文献综述,由IPO抑价、IPO定价模型和涨跌幅限制三个方向的文献构成。国外对IPO抑价的研究视角比较广,主要落脚点是对发行方压低发行价的研究。我国学者对IPO抑价问题的研究普遍的落脚点在于我国的上市发行政策,并发行政策对IPO抑价存在影响。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我国IPO高抑价,不仅是由于一级市场的定价低估,还可能与二级市场投机现象严重有关。关于涨跌幅限制的研究,主要是分别对市场波动性、流动性三个方面的影响。单从市场有效性考虑,政策支持者认为由于市场上的投资者是非理性的,存在明显的“羊群效应”,涨跌幅限制会减缓市场对信息的反映速度,可以有效的阻止市场的过度反映。反对者则认为,涨跌幅政策损害了市场定价的有效性,影响了市场的自由,并且由于涨跌幅限制本身还具有“磁力效应”,很容易加大市场的投机性。 第三部分是主要内容为对我国A股市场发行制度总结,从发行审核制度、发行定价制度以及发行配售制度三个方面考察,我国证券市场发行政策变迁历程,也是中国证券市场逐步从行政化到市场化的历程。从发行审批制度来看,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再到预期的注册制,去行政化一直是一个主要的发展方向,国家的行政干涉逐步减少,而更多的通过市场这个无形的手去指挥股票的发行。发行承销商作为中介方在发行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也越发重要,真实、完整、有效的将发行人的信息公开,成为承销商的重要职责。从发行定价的制度变迁来看,价格的决定从最初的行政化规定,已经发展到现在的价格的制定通市场上的投资者与发行方协商决定,参与协商的投资者随着改革的进行越来越多,包含的利益集团也从机构投资者到中小投资者,因此新股的定价会更加符合市场的预期,更加贴近市场。从新股的配售制度来看,一方面通过网上发行的方式,兼顾到多方的申购诉求,另一方面则是通过网下配售以及中签率等,将配售的股票往机构投资者以及大资金方倾斜,可以达到增强一级市场股票发行时定价公正性同时降低二级市场投机性的目的。 第四部分的内容为实证分析部分,首先通过文献回顾以及研究目的提出5个研究假设。通过比较股票上市30个交易日短期累积超额收益率的比较以及股票短期波动性的K-W检验,发现政策出台以后我国股市新股炒作现象没有得到抑制,反而得到增强。然后,对本文随机前沿模型进行了简单的介绍,通过对政策出台前后两个样本的实证结果进行比较,发现政策出台前的对比样本中一级市场不存在价格抑制的现象,因此将IPO抑价的原因归结为二级市场的过度投机。然而政策出台后,主样本的数据显示存在价格抑制的现象。主样本的二级市场溢价程度显著高于对本样本的溢价率,并且主样本的一级市场抑价程度也比对比样本的高。 第五章的内容总结以及展望,在实证得出结果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首先应该对新股发行涨跌幅政策进行放开,其次股票的政策应进一步市场化,进一步对发行制度进行完善,并加强退市制度,做到有进有出,使股票市场投资标的有流动性。对于已经市场的股票,督促上市公司利润分红。最后是投资者,一方面要加大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教育,其实要对专业素养比较强的机构投资者进行扶持,这是打击市场投机性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