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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清政府在数次重大对外事件上的失误,造成了严重后果,引发了空前的危机。迫于形势,清廷不得已宣布改革,实行新政。清末十年新政是一次全方位的社会改革,特别是1905—1911年的立宪运动成为改革的焦点,1909年成立的咨议局则是立宪运动最重要的成果。咨议局是学习西方议会制度的首次尝试,它是清政府为安抚和安置立宪派人士的重要手段,因而在严格限制和控制咨议局选举与运作的同时,也赋予其相当的权限。正是这样的设计,在严密的专制体制上开了一道裂缝,让咨议局没有沦为装点门面、粉饰民主的傀儡机构。湖南咨议局是在清廷章程指导下成立的,但它毕竟是近代湖南第一个民选参政议政机构,为日益膨胀的湖南绅权提供了合法的政治舞台。在对外事件处理上,一方面,涉及中外利益冲突事件中,咨议局以保全湖南利权为宗旨,积极“理拒”外人入侵;另一方面,在“理拒”外人同时,又能正视中外差距,学习西方各项长处。湖南是中国近代保守与开放冲突最为激烈的省份,在咨议局对外事件处理上将此特点展现得淋漓尽致。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在处理对外事件过程中,咨议局与地方官府多有不合之处,这是他们之间矛盾冲突的集中体现。晚清的中外矛盾是社会的主流,而关于对外事件的不同看法,则反映出各方利益的不同诉求,显然也是清廷中央与地方、官员与绅士对新政改革中权力利益重新分配的不满。湖南咨议局在与外国侵略势力、清朝地方行政官员的交往冲突中,集中体现了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自我矛盾——守常与求变。但是立宪派这种温和的社会改良面临重重困难,在湖南的中外交往中就可见其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