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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业集聚具有服务业集聚的典型特征,在京津冀地区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金融服务业高度集中于北京市”的现实。如何利用北京市高度集中的金融服务业生产力要素服务于整个经济圈的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一体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然而在此之前,我们必须了解“都市圈”中金融服务业的集聚程度及其影响因素。本课题以产业集聚的相关理论为基础,根据集聚度度量方法的适用性和优缺点,选择区位熵作为京津冀都市圈金融服务业集聚程度的度量标准。为了理清“都市圈”金融服务业的分布状况,本课题以京津冀都市圈13个城市为研究对象,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估算这13个城市2007至2014年金融服务业的集聚度指标,从而形成“京津冀都市圈金融服务业集聚度”的面板数据。在此基础上,以这13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水平和政府行为等8项指标为自变量,构建“京津冀都市圈金融服务业集聚的影响因素”的面板数据回归模型。实证结果表明,社会再生产水平对都市圈金融服务业集聚具有显著正向作用;金融自身运行情况具有显著反方向作用。针对实证分析结果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即明确各区域功能定位,差异化发展;大力发展地区经济,促进金融服务业集聚:合理规划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提高社会再生产水平;提供充分条件,实现金融服务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