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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艺术是一门历史悠久,并具有广泛深入群众基础的综合表演性的艺术门类,是以最具表现力与感染力的“乐器”——“人声”为载体的音乐表现形式。朴素的辨证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世界上诸多看起来没有任何关联的事物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内在关联。审美意识的培养与声乐教学的紧密联系是这一哲学思维的最佳例证。在人类的艺术活动中,美的感受是客观存在的,美的事物所引发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反射,通常需要经历感知、想像、情感及思考四个递进的阶段。审美意识的培养是声乐教学与审美间的纽带。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学艺术形式的本质都是对美的追求与实现,这是一个共性的审美特质。审美意识的培养是声乐教学与审美间的纽带。审美意识的培养对学生的声乐艺术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审美意识的培养使学生在声乐教学过程中树立起正确的声音概念与审美观。声乐是一种听觉的艺术,声乐艺术活动就是一个演唱与欣赏的过程,聆听是每个人感知音乐的第一阶段。因此,进行声乐教学活动的首要条件就是学生要具备富含美感的声音,歌唱声音的美感是实现声乐艺术之美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无论是我国传统的声乐理念还是欧洲古典声乐理念都毫无例外的一直阐述并强调了人声之美的艺术魅力。只要人声具有足够的美感,那么,任何器乐都不可能超越声乐的艺术魅力。人声之美的首要前提就是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然后经过系统科学的发声训练,经过长时间的音乐修养、审美意识培养的过程所构成,良好的嗓音是最首要的物质前提,但只有天生的声音条件是不足以形成真正美妙的歌声,真正具有美感的正确的歌唱是建立在专业、系统、科学的声音训练基础之上的。通过深入细致的作品分析深刻理解作品的情感之美。声乐作品是声乐表演的基本前提与出发点,是实现声乐之美的最根本前提。这就要求我们在声乐教学的过程中首先要要求学生在演唱作品之前对将要演唱的作品的歌词、音乐等作出细致深入的分析与领悟。声乐教学是一门抽象细腻而又触类旁通的极为复杂的教育门类,而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对美的追寻与实现,只有对这艺术宗旨有一个深刻的认知与准确的把握才能有效的提升声乐教学的层次,提高声乐教学的效率与水平,因此,在声乐教学中审美意识的培养与提高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