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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在我国古而有之,不算是新鲜话题,但不管是古代的乡里制度,还是近代的乡镇自治,抑或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人民公社制度,都是基于农村资源汲取基础上展开的乡村治理活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村民自治的广泛开展,为乡村治理注入的全新的活动因子。村民自治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学者们对之充满希望,将之视为中国民主化的开端,认为随着中国农村公共领域的基层组织——村民委员会实现了民主化,自下而上的民主进程将为时不远,这一趋向的研究主要集中与村民自治对于中国民主化进程的积极意义的探讨上;另一方面,学者们对这种基层民主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透视,试图给出矫枉扶正的良方。但上述两种研究取向,都存在着研究方法单一、没有突破科学界限的的缺陷。当前我国乡村治理的困难重重,村民自治广泛推行并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化乡村社会,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因为我们要改变农村的现状,仅仅从其自身加以改变还远远不够。近年来,随着税费改革和农业税的全面取消,从理论上彻底打破了基层政府对乡村社会资源汲取合法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更是标志着“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时代的到来。它是国家为彻底解决“三农”问题而作的战略部署,也为走出乡村治理的诸多困境提供了机遇。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乡村治理的概念、乡村治理的历史沿革以及当前乡村治理结构的形成和发展。第二部分,主要从乡村关系之间的矛盾、村委会的行政化倾向、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乡镇政府职能履行面临的诸多问题、财政危机和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宏观体制与政策对乡村治理的不利影响等六个方面阐述了当前乡村治理的困境。第三部分,介绍近年来几个对农村有影响的国家发展战略,详细论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背景、目标及主要对策措施。第四部分,详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解决乡村治理困境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