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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日益繁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放下手中的农具涌入城市寻找全新的发展机遇,由此拉开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帷幕。受中国传统的安居乐业思想影响,在城市置业也成为这股新生力量不懈奋斗的首要目标和动力。与此同时,城市有限的土地面积与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的矛盾趋于激化。相比将城市的范围不断向外扩展,“向空中要地盘”显然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更优选。因此,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轨迹如出一辙,我国高层住宅楼亦纷纷拔地而起。然而,实行了数十年计划经济体制和住房分配制度的中国,并没有现成的制度和措施去指导和规范这些区分所有的高层建筑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在物业管理行业得以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物业管理纠纷开始崭露头角并已形成愈演愈烈之势。为解决这一棘手问题,我国从国家和地方层面均尝试通过制度建设加以推动和规范:先有1994年3月23日,国务院房地产主管部门发布规范性文件对城镇新建小区的管理做出指导,从此,城市住宅小区管理的工作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后于同年6月18日,深圳市就此问题颁布本市的地方性管理条例,是为我国第一部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作为大陆物业管理的发源地,早在1981年3月,全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即诞生于此。直到2003年中,我国物业管理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实施了迄今为止在国内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条例》。作为统辖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及所有事务的规范性文件,它在当时体现了一定的先进性,为我国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的实践提供了很好的指引,使我国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工作逐渐正规有序。但基于种种原因,近年来物业管理纠纷不仅尚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反而更趋频繁且复杂。本文旨在通过对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相关理论的分析,加之借鉴国内外物业管理立法及司法实践,以期完善以业主自治制度为核心的物业管理法律体系,适应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状况,从而有效保障住宅小区业主权利的实现。本文共分三部分,引言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对象等内容。正文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着重厘清业主自治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起源及在我国的发展。第二章具体介绍了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关业主自治模式的设计。第三章就上述内容详细分析国内现有业主自治模式的固有瑕疵及其根源。第四章则着眼于世界范围内主要国家的物业管理立法情况及其借鉴意义。第五章是本文最为重要的部分,即在前文全部阐述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现有的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制度的构想,以期促进我国物业管理行业进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结语部分是对整个文章的概括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