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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重中之重是要把各类民生问题解决好,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的进程中,人民警察出于职业特性,需要为其创造平安稳定、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参与者。如果在新时代下继续沿用旧的以警察为主导的警务模式,将会阻碍和谐社会的建设,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必须紧跟政府转型的时机实现自身职能的转型和重新定位。在人民群众迫切期望的推动下,侧重于以人民群众为主导的新型警务模式营运而生,这就是本文要研究的民生警务。"民生警务" 一词最早是在2009年河北省公安局长会议上提出并加以阐述的。自那之后,全国各地掀起了以民生警务为主题的警务改革,各地多管齐下,通过电子警务、警力下沉等措施向群众靠近。但几年过去了,警民关系仍然没有得到极大程度的缓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满意度没有太大的提高,有的地方甚至不升反降。笔者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发现公安工作的主体——人民警察,这一群体对民生警务的推行不甚支持,存在抵触思想,认为这是玩花样、搞政绩,对民生警务并没有深刻的认识,究其原因,主要是警察对自身角色的定位模糊、警察扮演的角色间发生冲突等所导致的。因此,研究民生警务背景下警察角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将对警务模式改革的进程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本文从警察、角色的概念入手,引出警察角色的含义和特征,并就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警察角色及其主题内容的发展变化做了简要的介绍,指出了在不同的政治、经济背景下警察角色从最初的以维护国家稳定为主要内容,到慢慢顺应变化,新时期转变到了以预防和打击犯罪,服务和引导群众为主。通过分析民生警务产生的社会背景即政府社会化、社会需求多元化、警务变革全球化,并指出民生警务背景下警察角色应该是内外兼修的守护者、专业正义的执法者、主动高效的服务者。在当前形势下警察角色的现实表现基础上,即渐行渐远的守护者、难被认可的执法者、定位模糊的服务者,从三个方面了分析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最后,综合警察角色的现实表现和角色冲突的原因,提出警察角色冲突调适的两个切入点,一方面应多管齐下合理定位警察角色,如完善法律法规从法制的高度定位警察角色,引导社会和警察自身提高对警察角色的认识,另一方面应通过更新警察队伍工作理念和加强警察角色建设来完善警察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