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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运用GIS技术,以长乐市现状耕地(包含可调整地类)为研究对象,利用2010年长乐市农用地分等更新成果,结合其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依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立评价因子体系,选择质量高、区位条件好、连片性好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并对划定的基本农田进行分级保护,通过与现状基本农田的比较分析,揭示长乐市基本农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保护对策。主要研究结果有:1、基于耕地利用等的长乐市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鹤上镇,面积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1.15%,古槐和潭头镇分列二、三位,分别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0.89%和10.55%。基本农田保护率最大的乡镇为文武砂镇,达99.01%。这些乡镇的耕地地势平坦,水网密布灌溉条件优越,耕地利用等指数高,高产田比重大,交通区位条件好,距离城镇也比较近,故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2、基于耕地利用等的长乐市基本农田以四等地面积最大,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30.15%,面积居第二、三、四位的基本农田依次为三等地、五等地和六等地,分别占总面积的26.36%、19.37%和14.08%。划入基本农田的六至一等耕地面积占各自利用等别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依次为100%、99.99%、98.96%、91.64%、59.34%和8.61%,可见,基于耕地利用等级的长乐市基本农田划定优先考虑耕地的质量,即高质量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这与基本农田保护质量优先的原则相吻合。3、长乐市优先保护区主要集中分布于由鹤上镇中东部、漳港街道西部、文武砂镇北部以及古槐镇东部组成的沿海平原地带,合计面积占优先保护区总面积的63.15%,该区域河流水网密布,灌溉条件优越,地势平坦,耕地利用等指数高,交通区位优越,离城镇距离近,且耕地连片性好,是长乐市农业条件最好的区域。次优先保护区主要分布于优先保护区的周边以及区位条件较差的山间小盆地,这些区域灌溉条件、利用等指数、区位以及耕地连片性都较优先保护区稍差,其中面积较大的乡镇包括潭头和鹤上镇,合计占次优先保护区总面积的22.83%。一般保护区除分布于次优先保护区周边以外,还集中分布于玉田及罗联区位条件差的山间盆地,这些区域接近于平原或盆地向山地过度地带,灌溉条件、区位条件比较差,利用等别也比较低。4、全市基于耕地利用等级划入基本农田而现状基本农田没有划入的耕地表现出几个相对集中的分布区域,分布面积最大的是首占、航城和营前镇交界区域;营前街道最西部闽江南岸也有比较密集分布,此外,鹤上镇中西部,罗联、金峰、漳港、猴屿湖南的中部以及文武砂、古槐和江田201省道两侧分布面积也较大,这些集中区域多位于城镇附近,目前一般作为城镇扩展备用地。5、基于耕地利用等级划入的基本农田与现状基本农田相比,差别最大的是一等地,面积相差1578.47hm2,即现状基本农田比本研究划定的基本农田多划入1578.47hm2质量最差的一等地,现状基本农田虽然只比本研究划定的基本农田少划469.41hm2质量最好的六等地,但是占六等地的比例却是最大的,达到22%。可见,原基本农田划定中存在比较严重的“划优不划劣”等问题。6、根据本研究结果,联系长乐市具体实际,提出“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以协调基本农田与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分级分层次保护基本农田、严格实施耕地占补平衡以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及质量不下降、加大耕地开发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耕地和提高耕地质量、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测检查机制和研究建立农业补贴机制”等基本农田保护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