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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来临,政府信息公开逐渐成为民主和法治的重要内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是世界性的趋势,但是我国还未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因此,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行政法学领域的新问题,有关概念、理论和制度等方面有待认真研究。本文采用历史论证、比较论证、逻辑论证等方法,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历史发展为明线,以观念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现实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成文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机结合为暗线,考察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过程,探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理论问题,分析了我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困境等现实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主要论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概念,界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为全文奠定了讨论的基点。本章从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等基本概念出发,递进式地导出政府信息公开的涵义,从与相关概念比较的视角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外延。第二章主要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历史发展。本章在分析世界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主要对美国和英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历史发展进行了特例分析,表明了政府信息公开有着艰难的发展过程,提出了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生成的因素,即社会理论、传统观念、社会制度、法治发展、非政府组织等是政府信息公开生成所不可或缺的因素。第三章主要论述了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生成的理论因素,论证了人民主权理论、言论自由或表达自由、知情权是政府信息公开生成的理论支持。第四章主要从政府信息公开的观念、现实和成文法等方面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困境,论证了实现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仅仅靠立法是远远不够的,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还要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观念和制度环境。第五章主要论述了实现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构想,即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观念和制度环境,同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强力驱动,实现观念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现实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成文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机运动,逐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