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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美国科技的发展历程,政府在这个过程的作用是巨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同时,高校在科技发展中的贡献也是举足轻重的。研究美国政府对高校科技发展的政策促进轨迹,对于我们是有借鉴意义的。本论文采用文献法和归纳法论述了美国政府促进高校科技发展的政策变迁、类型和特点,运用比较法对中美两国政府促进高校科技发展的政策进行了比较,以期找出我国政府促进高校科技发展政策的不足及美国对我国的启示。
论文在考察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首先介绍了美国政府促进高校科技发展政策的变迁历程,并对其类型和特点进行了分析。借用经济学的概念,将美国政府高校科技政策分为供给性政策和需求性政策,发现美国的这些政策多为需求性政策。这些政策被设计去发现和创造高校科技发展的机会;被设计去允许或鼓励私人投资者或高校科技的发明者把高校的科技成果商业化;被设计去搭建官产学研合作的桥梁。和美国相比,我国政府的相关科技政策不仅力度不够,而且需求性不足;我国政府很少出台直按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商业化方面的政策;我国高校的科技投入多集中在应用和发展研究,且各级政府在经费拨款过程中缺少合作;我国以高校为主导的大学科技园往往是享受不到政府的优惠政策的。
最后本文提出了如下建议:第一、应该继续完善和调整我国高校科技政策,尤其是要增加需求性科技政策;第二、合理分配科技资源,中央政府应主要投资基础研究,地方政府主要投资应用和发展研究,同时适当增加商业化阶段的科技经费;第三、改变政府对高校发展的管理模式,发挥地方政府在促进高校科技发展中的作用;第四、政府要加强对大学科技园的宏观管理,在积极为大学科技园的发展提供充足的政治保障、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的同时,将大学科技园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