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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课程音乐标准》明确指出:“音乐与舞蹈是亲密无间的姊妹艺术,其直观的艺术感染力,对丰富学生的艺术体验、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身心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在音乐与舞蹈课中,舞蹈技能的学习固然是需要的,而音乐感知、体验及综合艺术素养,也不可忽视。在教学中,应注意音乐、舞蹈学习的有机结合。”①从这段话中,我们便能得知,普通高中“音乐与舞蹈”模块的设立,并不是要培养专业的舞蹈艺术家,它着重于让学生在音乐感知当中去学习舞蹈,以提高他们的全面素养,这是音乐与舞蹈模块教学上要达到的目标。这个模块的设置为音乐教师们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如何将舞蹈教学引进课堂,如何激发学生学习“音乐与舞蹈”模块的兴趣,如何在教学过程中把握音乐与舞蹈的关系等这些都是音乐教师们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正是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展开四个部分的阐述。第一部分,分析高中舞蹈教学现状,主要分析音乐教师对于舞蹈技能知识的掌握不全面从而导致了对“音乐与舞蹈”教学的片面理解、乃至对舞蹈艺术及其特征的不全面把握。然而舞蹈专业毕业的教师过多的注重舞蹈技能训练、不能够将音乐与舞蹈相融合,造成了教学效果较差的局面。第二部分,对高中音乐选修课《音乐与舞蹈》(人民音乐出版社)教材分析,通过对高中音乐新课程六个模块的分析,合理设置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教学比重,让学生学习一些舞蹈方面的知识和技巧并且让学生在音乐感知当中去学习舞蹈,以提高他们的全面素养。第三部分,对高中选修课“音乐与舞蹈”教学初探,从舞蹈或音乐专业教师不同的教学角度出发,通过对课本每单元的四个部分“欣赏”、“知识”、“跟我学”和“实践与编创”进行教学实例分析,总结并发掘音乐教师和舞蹈教师从不同专业角度教授这门课的方法。并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提出并展示本人对《音乐与舞蹈》教学设想的案例。第四部分,根据本人本科阶段学习舞蹈学以及研究生学习音乐学的经历,通过自己对两门学科的认识与了解,提出音乐或舞蹈专业毕业教师如何弥补在“音乐与舞蹈”课程教学中的不足。该题目试图通过对论证教师教学现状的研究,系统分析在“音乐与舞蹈”教学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设想应当如何改善“音乐与舞蹈’的教学误区,通过对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及课本的学习与分析,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对“音乐与舞蹈”这门课的教学方法,提出了大胆的设想。紧扣舞蹈或音乐专业教师不同特点的教学方法,从不同角度,对其教授这门课时的利弊进行分析,从而提出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