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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理论是公共财政科学体系的基本理论之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是公共产品理论在农村社会的应用,是公共财政配置农村公共资源的一项制度安排。在世界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尽管市场经济主导农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以及农业的基础地位和弱质性质,发达国家财政在农业经济中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农村公共产品支出一直是发达国家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三农问题”日益突显,已经成为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三农问题”是农业、农村、农民三大问题的概括,在现实中表现多种多样,复杂而深刻。但“三农问题”归根到底在于农村行政机制建设、农村科教文卫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建设四个方面。如果从财政学的角度而言,以上四个方面都带有明显的公共产品的特性。因此,可以认为,“三农问题”的一个核心原因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革滞后引起的农村公共产品供需矛盾。相对于农民需求的变化,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已经成为限制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改革和创新原有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诚然,1979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的激励机制,释放了农村活力,使农民完成了由生产者向生产经营者的转变,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增长。但1984年以后农业增长缓慢,甚至非增长的格局除了因制度变迁的边际生产力递减之外,一个主要因素便在于农户承包责任制的引入逐步动摇和瓦解了在集体经济下集中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制度安排,导致农业公共基础设施的恶化,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力。这是因为,集体经济的解体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和需求两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而造成现行供给制度与需求状况的不适应。本文在公共产品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历史和现状,并归纳吸收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对我国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进行剖析,从而提出创新设想。为此,本文主要分五个部分对这一问题进行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