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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上海市闸北区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的可行性;探讨社区卫生服务利用者签约家庭医生的意愿及主要影响因素;了解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的提供主体“家庭医生”及管理主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及卫生部门管理人员”对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的认知,旨在为推进与推广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的实践提供理论依据,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方法1.上海市闸北区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的可行性分析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及对闸北区社区卫生服务常规报告资料的收集,以闸北区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水平及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的实践现状为依据,从基础建设、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功能及医改政策四个方面探讨其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的可行性。2.社区卫生服务利用者签约家庭医生的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抽取上海市闸北区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900名社区卫生服务利用者,采用自制的结构式问卷进行问卷调查。通过软件Epidata3.1建立数据库,运用SPSS11.5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统计学方法主要有:描述性分析、2检验,以P<0.05(双侧)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3.家庭医生对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认知的质性研究采用目的抽样的方法抽取上海市闸北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家庭医生23名,依据非结构型访谈提纲进行个人深度访谈。通过质性分析软件MAXqda10进行开放性编码、主轴编码及选择性编码分析家庭医生对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的认知。4.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对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认知的质性研究采用目的抽样的方法抽取社区卫生管理人员14名,通过采用非结构型访谈提纲进行的个人深入访谈法及参与式观察法进行资料的收集。通过质性分析软件MAXqda10进行开放性编码、主轴编码及选择性编码分析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对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的认知。结果1.上海市闸北区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的可行性分析在基础建设方面:上海市闸北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健全、标准化建设基本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协同共享初步建立,全科医疗人才严重短缺。在运行机制建设方面: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逐步加强了对人才引进和激励,但绩效工资的实施不能反映家庭医生的工作强度和价值;在财务管理制度上,收支两条线制度不利于卫生经费支付方式的改革。在服务功能方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比重相对较高,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逐步完善。在医改政策方面:相关文件的出台为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营造了较好的政策环境,但涉及范围较窄,同时缺乏可操作性。2.社区卫生服务利用者签约家庭医生的意愿及影响因素仅有25.0%的社区卫生服务利用者愿意签约家庭医生且无签约顾虑,签约意愿的差异在不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及职业类型之间没有统计学意义,在不同参保类型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对本社区开展家庭医生制服务知晓度较高的签约意愿较高(P<0.001);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倾向选择较固定全科医师的签约愿意较高(P<0.001);对社区首诊接受度较高的签约意愿相对较高(P<0.001);转诊经历对签约意愿的影响是双向的。3.家庭医生对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认知的质性研究在服务提供方面:家庭医生应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应以团队服务的形式逐步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在配套政策方面:应逐步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建立社区首诊机制、完善全科医生培养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在服务措施方面:加强对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的正确宣传,提供基于家庭医生团队能力的服务内容。4.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对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认知的质性研究在服务内涵方面:家庭医生应是具备较高综合素质的全科医生;服务人群范围应逐步扩大到全人群;服务内容应有明确的界定;应逐步优化服务形式。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人才的培养与引进;重视家庭医生团队人才队伍的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的培训与考核。在保障制度与措施方面:加强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卫生信息化水平;畅通双向转诊渠道;逐步落实社区首诊;完善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为主的相关配套措施。结论1.上海市闸北区已初步具备了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的基础条件,全科医疗人才短缺及卫生经费支付方式的制约是推行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的障碍。2.社区卫生服务利用者签约家庭医生的意愿较低,医保类型、对家庭医生制服务开展的知晓度、社区首诊接受度及转诊经历是影响签约意愿的主要因素。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需逐步强化以家庭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团队的协调发展,明确家庭医生制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加强卫生信息化平台的建设,逐步完善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主的相关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