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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产品是金融自由化的产物。最近二十年来,全球金融市场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衍生金融产品的爆发性增长,使得衍生金融市场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影响与日俱增。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席卷而来的今天,中国的经济正在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对于一个正在积极推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国而言,无论是在完善市场体系、转移和规避风险方面,还是优化资源配置,为政府提供调控手段方面,衍生金融交易在我国的发展都有着充分的理由。但是,在衍生金融交易蓬勃发展的同时,它的副作用已对金融机构乃至整个金融体系都带来了潜在的威胁:衍生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模糊了各金融机构的界限,加大了金融监管难度。另外,衍生金融产品交易在世界范围内超国界和超政府地蓬勃开展,及其自身所固有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使得单一国家和地区已无法对其风险进行全面的控制,因此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国际监管和国际合作,成为国际金融界和各国金融当局的共识。我国衍生金融交易的发展是在基础市场不发达、投资者经验缺乏、监管滞后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资的全面开放,势必导致衍生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其带来的整体市场风险也将随之增大。国内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行为和国际投机者的冲击都会对我国衍生金融市场的发展带来不可预料的危害。因此,适当地借鉴国际上衍生金融市场的监管经验并加强国际监管的合作,适时地设计中国衍生金融市场监管的制度体系是十分迫切的。本文通过研究我国衍生金融交易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存在问题,借鉴国际上监管理念的发展新趋势,立足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市场化水平,对合理构建我国衍生金融市场监管体系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本文紧紧围绕我国衍生金融市场监管这一主脉络,层层深入,以我国衍生金融交易的发展为切入点,从行为金融理论的视角,阐述了衍生金融市场风险形成的特殊机制,透过对经典案例的理论分析得出对我国衍生金融市场监管的启示,进一步论证了加强衍生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接着以较多笔墨着重研究了衍生金融市场监管的理论基础,尤其是以博弈论的观点分析了金融创新和金融管制之家的动态搏弈关系。最后,在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状况的基础上,完成了我国衍生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的理想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