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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上最大的机构投资者,未来还要成为养老金、住房公积金进入资本市场的载体,研究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绩效和发展意义重大。但是经历了2007年的跨越式发展之后,中国基金业近年来发展步伐放缓,分析、完善与优化基金业的制度设计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在双层委托代理关系中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研究。与一般企业相比,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有其特殊性。不同于一般企业的单层委托代理关系,基金管理公司存在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作为企业所有者与基金管理公司存在第一层委托代理关系,基金持有人作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与基金管理公司存在第二层委托代理关系。本文同时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绩效进行研究,具体从价值和道德两个维度进行考核,其中价值是指财务指标,道德是指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在道德和财务中,道德是财务业绩的基石。基金管理公司基于信托关系和金融企业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基金管理公司的绩效衡量不仅包含其为股东创造的财务利润和为基金持有人贡献利润的业绩考核,还应该包括其经营的合规性、诚实守信等道德行为的考核。因此,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绩效的优化不单取决于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还取决于主体的道德实践。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以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契约型基金为研究对象,以2010年基金行业的数据为基础,通过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对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特征与绩效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影响绩效的治理因素,探寻加强基金持有人保护、提高公司绩效的途径。在研究中,从价值和道德两个维度,不仅对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资业绩和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分析,而且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道德操守即行为规范进行评价,这比传统的财务业绩分析更为全面、科学。并且,在分析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规范时,重点对基金管理公司“软美元”现象和是否存在“造星”行为进行实证分析,也是一个全新的探索。通过研究发现,现代企业制度在促进基金公司绩效方面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这是由于基金行业在发展中,作为一个公开透明的行业,是严格管制以及媒体和公众的监督替代了这套机制作用的发挥。随着行业的发展,应该进一步放松管制,促进市场竞争,构建优先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法律保障机制和实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