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近代认识论哲学发展到后现代科学哲学思潮,对科学合理性的看法传统上持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本文首先说明这两种观点在两个层面上的意义:第一,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作为说明科学合理性的两种理论;第二:在科学合理性体现在方法论的合理性层面上,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作为不同的方法论法则。
然后评述了在哲学史上这两种观点的典型流派中代表人物的观点,并且分析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表现形式,这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也直接关系到主体性之谜在不同时期的具体问题(尽管主体性之谜的内核一直都是在科学中贯彻主体性和科学合理性的关系),首先是客观主义的科学合理性(包括现象主义和物理主义)代表:其中①经验主义作为近代认识论哲学的两大思潮之一,一直倡导一种客观主义立场(体现在科学哲学中,具体就表现为科学合理性的现象主义和物理主义解释)。由于其学术传承洛克、贝克莱、休谟等未能解决的理论困难——主体性的认知过程如何确保科学的客观主义理论的合理性(主体性之谜的一个层面上的问题),②19世纪以来的经验主义哲学家继续致力于消除和控制认知主体的情感和偏见,在理论上阐释经验的非主体化和统计学特征,致力于经验现象的语义分析和世界的逻辑构建。其中现象主义的代表马赫提出了“感觉要素说”,并试图用思维经济为全部的感觉要素提供连贯一致的逻辑说明:早期卡尔纳普则用方法论上的唯我论将主体还原为量上的“点”并利用弗雷格的形式化语义系统建构经验科学的大厦,③到物理主义代表卡尔纳普晚期提出用物理语言和物理规律说明其他一切领域的理论,但都没能成功地解决主体性和科学客观性的关系问题,并且在不断排除主体的过程中走向了将客观性推到了极端的行为主义。
科学哲学内部出现了对此种立场的反动以恢复主体性,主观主义的科学合理性理论首先从①汉森的“观察渗透理论”开始动摇逻辑实证主义祛主体化的“中性观察语言”的理论基础;接着②库恩抛弃了逻辑实证主义的客观主义科学合理性理论,从“科学是什么样的人的活动”这个问题出发,在承认科学家共同体的共识前提下,突出了他们之间个体差异性;③费耶阿本德则直接宣称对不同研究主体而言“怎么都行”;④社会建构主义、后殖民主义和女性主义等后现代相对主义和反科学思潮着眼于主体在认知过程中的建构性力量,从不同角度审视并不断解构客观性的概念,但他们对主体性问题矫枉过正。
最后试图讨论在客观性和主体性之间寻求平衡的主体间性,挖掘被部分学者消解掉的客观性背后,使得“相互间的主观性”得以“相互”理解、交流并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源——实践。主体间性的思想立足于主体对话语境背后的实践,不论是伽达默尔指出的解释学的循环和视域的融合还是哈贝马斯提到的商谈合理性,到罗蒂的后分析哲学提出摆脱分析哲学的前提和方法,彻底的贯彻实用主义,所有这些理论体系都强调了在实践中理解主体间差异和共识的思想,而戴维森思想无疑是当代西方分析哲学中实用主义和整体性认识论的最高发展。他对于逻辑实证主义的理论资源(形式化语义学)和塔斯基对真理的语义学定义作出了有利于说明自然语言的意义理论的改造。因此实现了用形式化的语言描述和理解自然语言的意义,接着戴维森通过解释理论和宽容原则来说明不同主体理解的不同意义如何达成共识,由此可见,解释理论和宽容原则都体现了“主体间性”的思想。对宽容原则本身则提出了逻辑标准和实践标准加以说明和限制。他特别强调了实践标准的意义在于主体行为和精神的协调一致以及主体间的协调一致。本文立足于戴维森纲领,探讨一种可能的实用主义语义学方案:将主体间性奠定在实践的基础之上,它既是主体的,又克服了相对主义;既采用了形式化的语义学手段,又合理的论断了主体使用日常语言对追求“真理”有什么样的贡献,即以一种接近客观主义的方法论法则作为在科学贯彻主体性原则的手段。实现了对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科学合理性理论的调和。对于从休谟以来就绵延不绝的关于主体性问题的争论,戴维森的理论在更高层面上实现了综合,为各方意见和观点提供了一个有说服力的解决方案,从而实现对科学知识本性的准确论断:一种实践基础上的主体间性的科学合理性理论。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致力于阐述如下两个问题:第一,从科学哲学和分析哲学史上,对科学合理性问题的两种观点即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进行了逻辑重构,并且这种逻辑重构以实践基础上的主体间性为立足点。第二,从对科学真理问题、实在问题以及科学合理性问题发表了重要见解的哲学家中,寻找站在很高的理论综合高度的思想,即戴维森思想,本文以图表的形式对戴维森纲领进行了整理和综合,以说明他对物理主义为代表的客观主义和极端主观主义的调和,以及实践基础上的主体间性进行综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