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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作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在我国业已形成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我国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对推动破产制度法制化、规范化,使之更趋合理和规范也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此次破产法的修改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有益立法经验,并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的实际,更加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尚存一些不合理、不完善之处,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问题便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破产债权的清偿顺位涉及众多破产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也有重要影响。因此,一个合理、公平、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破产债权清偿顺序成为当下我国破产立法的努力方向。就此,笔者以比较、实证等研究方法对我国当前破产债权清偿顺序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与立法建议。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除引言和结论外,第一到第四部分为文章的主体部分。第一部分,破产债权基础性问题概述。该部分主要对破产债权的概念及其特征以及破产债权的范围作了阐述,对破产债权的范围作了明确界定,重点分析和讨论了我国《企业破产法》修改以后在破产债权范围方面所作出的变化尤其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在破产法修改前后的地位的变动情况,为下文对破产债权清偿顺序所面临问题及完善措施的提出做好铺垫。第二部分,我国破产清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分析。该部分主要对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规定作了阐述,并以法学基本理论对其进行了解析,找出了破产债权清偿顺序中不足之处产生的源头,为问题的提出打好基础。第三部分,现行破产债权清偿顺序中存在的焦点问题。该部分是整片文章的重点,指出了我国现行法律中破产债权清偿顺序所面临的最突出也是最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劳动债权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孰优孰劣、税收债权清偿的问题、人身侵权债权的清偿问题、行政罚款的清偿问题以及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问题。第四部分,完善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立法建议。该部分是本文的精华所在,对前文中所指出的我国在破产债权清偿顺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一是树立正确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立法价值取向;其次就是针对具体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最后,结语部分对全文作了一次梳理并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