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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来重视民族教育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形成了一整套民族教育政策体系,保障民族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几十年过去了,民族地区的教育状况获得了极大的改善。但是,在长期的民族教育实践中,仍然会出现政策执行的偏差。这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民族文化历史发展不平衡,加之居住格局和对外交往的程度不同,语言生态环境和使用环境有很大差异,因此,在不同地区民众对民族教育也有不同的理解、期待和需求。 本文以民族双语教育政策为例。首先,分析我国民族双语教育政策的目标及其内涵,构建衡量民族双语教育政策执行偏差的维度。在分析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与语言使用、教育相关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后发现,我国民族双语教育政策一直以培养“民汉兼通”的人才为目标。“民汉兼通”并非单指语言课程的学习或语言学习,更重要的是在语言的学习过程中,培养学生多元的视角,跨文化沟通的能力。因此,在双语教育实践过程中,少数民族文化和汉文化二者不可偏废,文化要贯穿语言学习的全过程。然而,在实地调查和文献分析中发现:在双语教学中,民族语言被弱化,民族文化有所缺失。民族双语教育政策执行出现偏差的原因很复杂,但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政策目标指向长远利益,而民众更关心当下的利益,政策目标与民众现实需求并不完全一致。当前,少数民族语言的适用范围缩小,选择民族语的学生就业出路不明朗,学业成绩评价体系不利于接受双语教育的学生,民族语言文字的传承需求无法转化为现实的社会需求。因而,民族双语教育政策的执行陷入现实与理想的两难境地。这不仅是民族双语教育面临的问题,也是新时期民族教育面临的问题。 要消解这种“两难”,就要尊重民族地区学校和民众的利益需求。建立系统的政策,拓宽民族学生的就业渠道改革教育评价方式,关照民族学生的长远发展;加大对民族基础教育的投入,发挥民族学校的示范作用,使学校教育与社会生活的需求相统一,成为当地民族语言、文化传承的重要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