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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理论对于实践的关注与思考出发,以知识产权利益平衡为主线,以知识产权诉讼为背景,分总论、各论二个部分共八个章节对知识产权诉讼中与利益平衡有关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等作了较为全面地论述。文章通过对知识产权利益司法平衡问题的分析,强调从利益平衡的视角解决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中的利益冲突,实现各种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除导言、结语外,全文共八章十五余万言。具体概括如下: 第一章是知识产权利益平衡基本理论。该章从对利益与利益平衡问题的法哲学思考入手,对知识产权利益平衡的必要性、具体内容与平衡机制作了理论思考;为全面把握知识产权利益平衡,文章将知识产权利益置于历史与现实的不同背景之中进行了分析比较。该章是全文论证展开的理论铺垫。 文章认为,利益不仅是哲学、也是法学上的一个重要范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了哲学家们的论断:利益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是社会生活中唯一的、普遍起作用的社会发展动力和社会矛盾根源。由于利益主体追逐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及利益客体的资源稀缺性、不法性,主体之间利益对抗在所难免,必须对利益对抗而产生的冲突进行平衡,通过法律实现利益平衡是消解利益冲突的合理化途径。知识产权法的整个历史发展表明,利益平衡始终是其发展的主旋律。知识产权制度一方面致力于通过对知识产权这样一种私权对智力成果创造者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进行保护,给予其一定期限的垄断权,以激励其进行智力创造,另一方面致力于通过对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给予一定的限制,以防止由于这种保护超过一定的限度而带来的权利垄断,甚至于阻碍智力成果传播、抑制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后果。虽然当下其他部门法对利益平衡问题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但是,由于知识产权的公共产品属性、社会属性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趋同与南北差距现实存在的矛盾,知识产权法上的利益平衡问题更为突出与重要。知识产权利益平衡主要包括对对智力创造者从事智力创造活动的激励与知识产品使用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