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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市场经济的扩展,我国社会空间的范围日益扩大。作为生长中的社会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组织"这一 "新"事物成为了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社会组织在教育研究领域并不存在一个专门的概念,它一般是指那些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性的组织,具有合法身份,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治性。按照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分类,社会组织主要是指"行业协会" "基金会""民办非企业"以及"专业类组织"。教育领域中社会组织的生长、发育和发展,得益于当代教育治理体系审慎地纳入社会各方利益需求,这有助于促进教育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在国家教育改革的政策文本中,社会组织多是以作为教育的"第三方评估"的主体出现的,强调与政府、学校建立一种新型关系。但是基于它们在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社会组织的力量不应该止于教育评估。在此前提下,本文从治理的视角出发,坚持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尝试阐述社会组织参与教育的基本框架。本文从社会组织参与教育的中国国情、历史境遇和现实可能性入手,通过呈现现代意义上社会组织发展的历史脉络和空间变化,认为社会组织是当前和今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首先,教育领域社会组织生长、发展的根源,在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的转型和教育公共权力的转移,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利益"的关系。其次,有关社会组织在"国家-社会"之间的位置和意义,形成了 "公民社会" "法团主义"和"国家主导下的公民社会"三种比较典型的理论解读。这些理论虽然为社会组织进行了辩护,但是在中国语境下,国家在决定教育改革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的空间范围上仍然发挥主导作用。再次,在这样的格局下,社会组织在体制之外开辟了参与教育的路径,通过"利用体制背景""借助名人效应""广泛宣传动员"和"虚拟空间互动"等策略,实现了对教育的"补充式"参与。社会组织在几十年的参与行动中,通过参与教育经费和物资的筹措、教育政策制定、中小学课程建设、提供专业化教育研究、参与教师培训、直接参与贫困地区中小学一线教学等内容,形成了"补偿式参与" "市场式参与""行政式参与"和"专业化参与"四种参与机制,构建了当前"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图景。基于社会组织在教育领域的活动现状,本文认为,社会组织的多样性、灵活性和自主性,使得它们在参与教育的过程中能够集中解决政府所关注不到的教育问题,其行动能够弥补政府教育治理机制的缺失,为中国教育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教育的机制,国家应该转变观念,以新的视野看待社会组织,减少制度安排上的束缚,在经费上进一步支持,在法律上完善权利保障;同时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社会组织,夯实社会组织的专业资质,规范社会组织的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