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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补充责任作为一种独立的侵权责任形态,具有连带责任等其他责任形态所不具有的优点,侵权补充责任制度旨在最大程度平衡当事人双方利益,其实体法律关系需要程序法予以实现。对此,为方便实务中对侵权补充责任的运用,有必要对其程序进行设计。本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侵权补充责任之诉的一般性问题。首先,介绍了侵权补充责任之诉的实体法基础,其中明确了理论界和司法界争议较大的侵权补充责任的概念、性质、效力;其次,在明确实体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侵权补充责任之诉的分类,在现存立法的基础上对侵权补充责任的案件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展适用。第二章主要对构建侵权补充责任诉讼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点阐述。首先,分别从阐述了设立诉讼程序的必要性;其次,分别从法理层面和现行立法、司法实践层面阐述了诉讼程序的可行性。第三章主要对侵权补充责任诉讼程序进行了具体构建,首先,对侵权补充责任的诉讼形态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认为侵权补充责任应采用牵连的必要共同诉讼形态;其次详细阐述了审理程序中涉及到的法官对责任范围的认定和举证责任的分配,认为责任范围的认定应以补充责任人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为标准,举证责任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最后,判决执行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分别予以阐述,明确了执行原则,分析了执行中侵权补充责任人的异议权,在认定侵权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后是否享有追偿权上,应以责任范围为标准,以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承担责任的,不享有追偿权,承担的责任超过相应的补充责任的,法律上应赋予其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