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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经济的发展充满了不确定性的今天,世界将目光聚集在了像我国这样的新兴经济体国家上。而我国属于典型的新兴资本市场国家,证券市场的建立时间短,相应的制度建设还不完备,企业中“一股独大”的现象普遍存在,在这样的制度背景和企业环境下,终极控股股东既有能力又有动机利用手中的控制权谋取控制权私有收益,而这一行为既损害了公司的价值也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然而企业如何才能够有效抑制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占呢?本文尝试从公司绩效、信息透明度和终极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三个方面探究它的解决方式。 在控制了股权结构、独立董事比例、企业规模、负债情况等因素的影响,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并利用2008年至2010年期间公司的经营数据,探究公司绩效、信息透明度和终极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与大股东利益侵占之间的关系,得出以下研究结论: 1.上市公司的上一年的公司绩效处于不同水平时,大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不同,两者之间呈现N型关系。当公司绩效(用公司上年的主营业务资产利润率衡量)小于0.1219时,大股东利益侵占随着上年公司绩效的增加而增加,表现出大股东掏空公司资源的趋势;当公司绩效(上年主营业务资产利润率)在0.1219和0.6249之间时,两者之间的关系呈反比例变化,即大股东的侵占行为减少;当公司绩效(上年主营业务资产利润率)大于0.6249时,大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又再次随着公司绩效的增加而呈现上升趋势,即大股东掏空行为又再次出现。 2.收益激进度的程度越高,公司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信息透明度的质量越低,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占越严重。 3.上市公司终极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处于不同水平,大股东表现出不同的利益侵占行为,两者之间呈现N型关系。当终极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小于0.1778时,大股东利益侵占和终极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当终极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0.1778和0.6691之间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随着终极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减少;当终极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大于0.6691时,大股东利益侵占与终极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之间呈正比例关系,即随着终极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增加。 最后,基于实证研究的结果并结合我国自身的发展现状,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将除了中小投资者以外的一些利益相关者也纳入优化公司治理主体的范畴之内,发挥他们各自的优势,加强对大股东的监督。第二,加强外部法律环境的建设,与此同时提高内部制度安排的严谨性和合理性。第三,合理分配大股东与其他股东的股份比例,发挥其他大股东的股权制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