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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刑事诉讼中的无证搜查制度是由附带搜查、同意搜查、紧急搜查等制度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包含着丰富的理论学说和程序内容。但在我国内地,无论是立法制度上还是理论研究中,无证搜查问题都还是一个相当薄弱的环节,需要予以完善。本文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世界主要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无证搜查制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考察,并通过理论分析,初步总结出其中的一般原理和规律,然后以此为参照,剖析我国现行无证搜查制度,指出其中的主要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若干完善设想,以期对构建我国科学、合理的无证搜查制度有所帮助。全文共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对无证搜查的概述,主要阐述了无证搜查的种类和基本性质。依不同的标准,无证搜查可以被划分为强行搜查与同意搜查、附带搜查与紧急搜查等种类。作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干涉行为,无证搜查相对于有证搜查来说,其权力来源具有例外性,并且有着比有证搜查更大的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危险。第二部分总结概括了构建无证搜查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法治原则。考察世界其他国家的立法实践,无证搜查制度的法治原则主要有三项,即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原则、比例原则和程序法定原则。这三项基本原则体现了现代刑事诉讼中无证搜查制度的基本精神理念。第三部分对世界主要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无证搜查制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比较考察。分别介绍了有关附带搜查和同意搜查的理论学说,考察了附带搜查、同意搜查和紧急搜查的制度内容,并给予比较、分析,总结出了其中的一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