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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包括ISA701在内的一系列新审计报告准则,宣告了审计报告改革的开始。这客观上也要求着我国要与时俱进,对新的国际审计报告准则加以借鉴,通过采用新审计报告的模式,以达到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之间的接轨以及持续趋同。2016年12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12项修订后的准则,其中一条新修订的第1504号准则中要求注册会计师要在审计报告中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这也体现了我国对审计报告的新一轮改革正式拉开了序幕。目前我国的新审计报告改革进展刚刚开始,2017年首先在A+H股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实行,并且在2018年将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目前与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文献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现有的研究认为,披露关键审计事项可以有效降低信息的不对称程度,提升审计报告的价值,但是产生提高审计成本、过于透明化的负面影响。而在具体的披露过程中,也存在着信息不足或信息超载的可能性。本文在总结现有文献的基础上,确立了研究重点,即结合大样本的数据和小焦点的内容对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分析。其次,本文对比了国际、英国、我国和美国审计报告的改革,并对这一轮新审计报告改革中重点突出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进而从其定义、决策框架、描述重点、实施的意义四个方面对关键审计事项做出理论基础的总结。在此基础上,本文选取A+H股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的审计报告中已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大样本数据的采集与分析,主要研究了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统计与行业聚焦点。紧接着,本文经过对目前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的筛选,选择披露较多的收入确认为研究重点。并且对收入确认这一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以行业和性质两个方面为维度的分析,选取建造合同收入确认这一特殊的关键审计事项作为本文研究的重中之重。对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确认原因和审计应对进行了分析,从披露的层面发现表达趋于标准化、索引不全面以及审计应对缺少审计发现和结果的问题,并且从更深层次剖析会计师事务所在关键审计事项的决策层面可能存在与治理层沟通不协调、职业判断不准确的问题,在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层面可能存在“写不了”和“写不好”两个方面的问题。继而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角度提出五点建议,即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相互学习、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加强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设、统筹协调审计项目的分工以及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