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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社会,随着互联网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同人作品的创作风潮愈发盛行,由此引发的著作权纠纷也日益增多。厘清同人作品法律地位以及它与原作品之间的关系是解决这类纠纷的关键。在众多同人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中,核心的争议焦点就是同人作品是否侵犯了原作品的著作权、同人作品中借用的原作作品角色是否能受著作权法保护以及同人作者是否能够拥有其同人作品的著作权。首先,同人作品是否侵犯了原作著作权的认定问题。判断一个同人作品是否侵权,要从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个方面入手进行分析。就著作人身权而言,主要体现在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只要同人作品在显著位置标示出借用元素来自哪些作者的哪些作品,并且没有恶意歪曲、丑化原作品,背离原作品的正面精神,就不应该认定同人作品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人身权;而对于著作财产权,同人作者对原作品的二次创作并不是将原作品进行复制、传播、出租、发行、展览等,因此不存在侵犯财产权问题。其次,同人作品中借用的原作作品角色是否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问题。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作品角色只是作品中的一种构成元素,几乎所有同人作品都是在借用原作品角色的基础上进行的二次创作,作品角色能否像作品一样受著作权法保护也直接决定了同人作品是否存在侵权。文学作品角色可以根据“充分描述”标准和“构成故事”标准来判定,即只有当作品角色被足够充分的描述或作品角色就是作品本身时,它才会被著作权法保护,同人作者如果借用了这样的角色就会被认定为侵权。反之,则是合法行为;卡通作品角色因为具有可视性,让公众很容易留下深刻的印象,也很容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只要同人作品角色与可视化作品角色在外形上相似即可判定为侵权。最后,同人作者能否享有其同人作品著作权问题。一个作品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须具有独创性,同人作品虽然是对原作品的二次创作,但是同人作品中的思维、构思、创造相对于原作来说都是独立的,这部分内容符合作品的独创性。同人作品的出现刺激了文化的多样性,促进了社会文化的繁荣,符合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并且同人作品的盛行间接地传播了原作品,不会阻碍原作品的发展。故同人作品应该和原作品一样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同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是不完善的,法律上对此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同人作品在中国日益普遍,影响力逐渐扩大,故将同人作品纳入我国法律保护框架之内刻不容缓,同时再辅以CC协议,通过立法保护和社会保护进行双重规范引导,促进新时代社会文化的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