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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世界经济的振兴,美国出现了一股公司的并购热潮,很多的小的私人公司和大公司间相互购并,形成了许多大的公众公司。可是到了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人们发现这些大的公众公司并不能适应当时的客观经济需要,这些公众公司开始努力寻求“瘦身”,卖掉自己的子公司或者冗余的业务部门。这些公众公司“瘦身”的过程使它们重新恢复到的私人公司的地位并提高了其市场竞争力,这其中的购买者有很大一部分是原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普通员工,这时,管理层收购最早于美国出现。而由于自有资金的不足,这些公司的管理层们为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收购,他们会努力用各种办法进行筹资。中国的管理层收购最早出现在国企改制中企业的管理层对该企业的股份进行收购。之后不久管理层收购开始出现在很多其他的国有企业和一般私人公司中,而随着中国国有企业改制政策的出台和中国经济的飞跃式发展,管理层收购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趋势。在管理层收购的过程中,管理层为完成该收购会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他们自己个人的收入和积蓄远远不够。在西方发达资本市场经济的国家,管理层们有很多融资工具可供选择以完成管理层收购融资,例如银行借款、公司债券、垃圾债券、可转换债券、养老基金、卖方融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融资方式。然而,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还处于发展期,我国的管理层仅有几种有限的合法融资方式可供选择,从法律层面讲,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以及整个法制体系所形成的法律障碍。正因此,本文将对限制管理层收购融资问题的法律障碍进行比较、分析并试着提出克服这些法律障碍的可能办法。最后,笔者将在本文中就我国当前法制环境下如何进行管理层收购融资展开讨论,并在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提出几种切实可行的融资办法。笔者将本文分为六个部分:引言部分,在本部分中笔者将对本论题进行简要概述,并介绍管理层收购融资在我国出现的困境。通过比较我国与英美国家管理层收购融资模式的差异,认识到我们应当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和资本金融市场从而优化管理层收购融资模式,以使得管理层收购能成为公司收购和资本重组的重要手段。第一部分,笔者将介绍我国管理层收购及其融资的现状。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社会和经济正处于发展阶段,各方面尚不成熟,这其中还伴随着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进程。在这部分末尾,笔者将介绍与管理层收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体制障碍。第二部分,在本部分中,我们将简要介绍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的管理层收购融资的方式和方法。这些国家大部分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他们的社会经济和资本市场发达完善,融资工具多样,这些都是我们所无法比及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第三部分,笔者将对几个来自美国、欧洲和中国的管理层收购融资的案例进行比较分析,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将认识到我国在管理层收购融资模式上和融资工具上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第四部分,在这一章中,我们将对我国并购市场的法制环境进行浅要研究,我们同时也会对我国管理层收购融资的法律障碍进行分析,并希望在以后的立法中能消除这些障碍,给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一个更为宽松的法制环境。最重要的是,笔者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笔者认为合理的且不违反现有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可行的管理层收购融资方式,从而有利于管理层收购在中国的发展。笔者最后将对全文进行总结,在认清中国管理层收购融资模式存在的不足之后,展望未来中国管理层收购融资问题,以期随着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融资模式和融资工具被法律所接受,这反过来也能促进前者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