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院管理有别于普通公共管理,是现代司法制度建设中的一个重点领域。法院管理对于审判职能的独立、公正行使十分重要,而这一领域在中国又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法院管理按照管理对象划分,涉及法官管理、书记员管理、司法警察管理以及其他人员管理,按照工作职能划分,涉及审判工作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目前对于法院管理的研究探索已经引起一些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的重视。本文对法院管理问题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探讨,试图在这一问题的探索和解决方面起到些许作用,为法院管理这一浩瀚的理论之海的建构融入一滴水珠。首先,作者从当前法院管理模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入手,从法院机构设置行政化、人事管理行政化、审判管理行政化三个角度分析了法院行政化管理模式的基本表现,指出行政化管理带来的主要问题在于:法院权威受到质疑;法官权威受到质疑;院长、庭长作为法官的地位未能充分体现。其次,在考察美国法院管理模式特点的基础上,与我国法院管理模式进行比较,指出在我国法院管理中可以借鉴美国法院管理制度的方面。同时,简要概括了我国法院在内部管理方面所作的探索和尝试,侧重于对分离式管理模式观点进行了分析,指出了三个不适应之处,即:我国政治结构与文化土壤不适应;法官队伍现状无法适应;法院机构设置不适应,提出审判管理与行政管理在我国法院管理模式中实现动态平衡的必要性和现实可能性的观点。最后,对法院管理改革发展趋向从审判管理比重将加大、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相对分离、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将逐步形成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本文最为突出的特点是:(一)采用比较的方法研究法院管理。主要是从与美国法院管理制度的比较分析着手,探讨我国法院管理的模式选择。(二)文章不拘泥于理论层面,而是多从实践角度出发,体现出作者对现实问题的关注和思考。(三)本文提出了法院管理中审判管理与行政管理动态平衡的观点,是作者依据法院工作现实状况,结合法院司法制度改革理论而作出的推论。(四)本文以促进我国法院管理理论建构为目的,在对法院管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和实证考察的基础上,剖析了当前法院管理理论和实践的不足,提出了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