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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及目的】水中尸体鉴定是法医病理鉴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尤其在我国南方水域广布的沿海、沿江地区,水中发现的尸体在非自然死亡中占有较高的比例。水中尸体鉴定的关键是鉴别系生前溺死,还是死后抛尸入水。对判断生前溺死有意义的尸体现象有口鼻周蕈样泡沫、水性肺气肿、手中抓有水草等。但绝大部分尸体现象并非溺死所特有;且实际检案中,由于水中尸体被发现时多已腐败,很多有意义的尸体现象遭到破坏;加之,江河情况复杂,尸体在漂流过程中可形成死后损伤,致使水中尸体的鉴定工作远较一般尸体困难。水中尸体的实验室检查中,硅藻检验一直是作为鉴定溺死的主要辅助性手段,但这种检验方法目前仍有争议。近年来,许多法医工作者尝试在溺死鉴定方法及指标上有所突破,如血液生化检测、肺中浮游生物叶绿素A的检测等。但这些方法的鉴定价值并未得到普遍认可,因此寻找诊断溺死的特异性指标仍然是法医病理工作者的重要目标。学者们发现溺死的尸体脾脏常有皱缩现象,肿胀的肺随死后时间间隔(PMI)加大而逐渐塌陷,且胸腔内常见大量液体。通过计算肺与胸腔液体的重量之和与脾脏重量的比值(Drowning index,DI),发现因溺水死亡的尸体该比值显著大于其他死因的,且统计学差异显著。动物实验显示,肺表面活性物质作为降低肺泡表面张力的重要物质,在溺液进入肺泡时发生改变,甚至有日本学者提出假说,以肺表面活性物质相关蛋白A(SP-A)的改变作为溺死的诊断指标。鉴于此,本研究收集本单位法医病理教研室2000~2009年实际检案中水中尸体的鉴定案例186例,通过归纳分类及统计分析,对186例水中尸体的一般情况、硅藻检验、病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用免疫组化方法观察5例溺死肺中SP-A的表达,以期寻找水中尸体的分布特点,并为水中尸体的法医学鉴定提供研究基础。【材料与方法】收集本单位法医病理教研室2000~2009年十年内水中尸体鉴定案例共186例。⑴使用Excel软件分类统计186例水中尸体的案情资料,分析十年内水中尸体鉴定的一般情况特点(水中尸体鉴定的数量、发现时间、被鉴定者性别及年龄、现场水域分布及案件性质等)。⑵对水中尸体硅藻检验、肺和脾病理变化及胸腔液体进行统计分析。⑶筛选确系溺死的案例5例,作为实验组,并以5例因机械性外力所致窒息死的案例作为对照。制作石蜡切片,免疫组化SP-A染色,比较两组肺组织中SP-A的表达情况,分析SP-A的表达改变是否与溺死有关。【结果】⑴①十年中本单位法医病理教研室中水中尸体检案量占当年检案的比例较高(4.07%-11.07%),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当年鉴定总数中所占百分比均呈振荡性上升趋势;②检验方式上,单做硅藻检验的最多,病理+硅藻检验的次之,解剖检验的最少;③尸体被发现的季节上,以夏季最多,春秋季次之,冬季最少;④现场水域分布,以江河、湖池为主,其中江河中发现74例(39.48%),湖池中发现58例(31.18%);⑤性别上,男性(119例)显著多于女性(66例);⑥年龄上,水中尸体多为青少年、壮年,其中10-30岁之间有77例(48.43%),在总数中占近一半的比例,另有无名尸体27例(14.52%);⑦死亡方式上,大多数(72.58%)不明确;⑧本鉴定中心受理鉴定的水中尸体多为晚期腐败尸体。⑵①早期溺死尸体水性肺气肿明显(80%);②18~39岁年龄段中,溺死的13例男性脾脏的平均重量较文献统计值减轻,经单样本t检验,统计学分析无显著性差异;③溺死组各脏器的硅藻检出率均显著高于非溺死组;⑶溺死组中肺SP-A阳性染色多以颗粒状聚集形态分布在肺泡腔内,少见环形薄膜形态;对照组中以环状薄膜形态存在的较多。溺死组阳性染色的环状薄膜数少于对照组,该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⑴本鉴定中心水中尸体的鉴定占检案量的一定比例,以晚期腐败尸体为主,鉴定难度大。水中尸体在性别、年龄、季节、水域等一般情况上有一定的分布规律(特点)。⑵本文所研究的溺死的重要病理特点包括水性肺气肿、胸腔液体,结合肺、肝、脾及肾等多脏器的硅藻检验在溺死的诊断上意义重大,尤其是在肝、肾及脾脏中检出对诊断溺死更有意义。胸腔大量液体在水中晚期尸体的诊断上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⑶溺死者肺组织中SP-A的变化与溺水有关,但其确切关系及应用前景尚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