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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紧急情况下,对重特大水上险情事故的应急处置时实施行政强制,关系到海上人命、海洋环境和公私重大财产利益能否得到及时救助,因而在应急处置中行政强制居于重要地位。本文通过对重特大海上险情事故的巨大危害性及其处置特点的分析,阐述了在紧急情况下,政府主管当局必须采取紧急干预措施,避免险情事故对海上人命、海洋环境、通航安全等公共利益造成巨大灾难。这种紧急干预措施是通过主管当局实施行政强制来实现的。而实施行政强制必须通过立法授权,以避免行政强制权的滥用。通过对一般行政法关于行政强制的论述,借鉴国外海事领域行政强制方面的立法情况,开展对水上险情应急处置中行政强制的法律研究。
本研究分五个部分:第1章阐述了水上险情、行政强制及其相关基础理论。第2章分析了我国水上应急强制立法现状,为我国相关立法提供理论支持。第3章考察了英国的水上应急行政强制立法情况,提出了供我国借鉴的立法经验。第4章分析了水上行政强制主体的应急处置义务与法律责任。第5章探讨了水上险情应急处置中行政强制立法的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