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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教的不断发展,权利问题逐渐走入了大众的视野,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因此,权利的行使及其使用限度的相关问题也成为广泛讨论的焦点。适度的行使权利不仅有助于缓解一系列矛盾的出现,还可以保障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管理权是一种教师管理学生的手段,同时也是我国法律法规所赋予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一种基本权利。在教师管理权问题的研究中,对教师管理权的设定没有一个合理的限度,容易导致教师过度甚至滥用其管理学生的权利。因此,了解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管理权的边界是十分必要的。首先通过对教师管理权边界缺失而引发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找出原因提出教师管理权边界设立的必要性。通过明确教师管理权边界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行使管理权中的限度,防止教师在行使管理权过程中由于没有明确的边界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进而减少因侵权问题而引发的教育纠纷。本文主要采用的研究手段是案例分析法、现场观察法以及文献法。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该部分重点介绍了文章的选题缘由,并对研究中的核心概念进行界定,阐明文章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意义。第二部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管理权边界的理论分析。首先探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管理权边界设立的相关理论,其次分析教师管理权的公共性及职业性,第三探索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管理权边界的设立应遵循的四大基本原则,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管理权边界的设立提供理论依据。第三部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管理权边界缺失引发的问题与反思。本章主要是对当下教师管理权出现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因教师过分不管或过度管理而引发的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冲突。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限度而致使冲突问题频发,从而得出教师管理权边界设立的必要性。第四部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管理权边界的设定及其实施保障。本章主要通过对域外教师管理权的行使及其限度进行借鉴与总结分析,发现我国并不像域外的国家一样对其教师管理权有明确的边界划分。因而要结合我国的实际状况,设定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管理权边界。并在最后提出,要想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管理权边界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四个方面的保障:一是要求法律对其进行强制保障,二是要不断设立监督机制,三是要学校保障坚持不损害学生利益的原则和不妨碍管理秩序的原则,四是要求教师自身的职业素养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