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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承载着诸多的社会职能,世界上的每个人都与婚姻家庭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婚姻方面的立法涉及千家万户,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调整的财产关系是一种建立在夫妻身份关系之上的财产关系,是婚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夫妻财产制发生的根据不同,可以分为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夫妻财产制。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实行的是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夫妻财产制相结合的法律制度。法定夫妻财产制相对于约定夫妻财产制而言,即指在夫妻婚前或婚后均未就夫妻财产关系作出约定,或所作约定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律规定而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的出台,我国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正在逐步完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文化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现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在运用于法律实务中时,对于夫妻财产归属的认定也出现了争议。而夫妻财产归属的认定争议多发生在离婚案件的纠纷当中。本文第一部分概述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相关理论,对我国法定夫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现状以及进步性做了简要阐述;第二部分是结合法律在实际运用中的状况,提出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在实务中出现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是介绍各国的相关立法经验,并对此进行评析,总结出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民风,提出法定夫妻财产制在实务中出现的问题的解决之道,完善法定夫妻财产制对于夫妻财产归属认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