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我国城市面积在以每年5%-10%的速率向外扩张,许多城市为调整产业结构而令原处于主城区的企业搬迁至城外,这些化工、冶炼等企业原址一般都遭受着严重污染,而一些政府部门为了追求短期利益,将未进行修复的污染场地进行拍卖,对环境和公众都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与城市迅速发展相不匹配的是我国污染场地修复体系非常落后,不仅没有土壤相关的专门立法,就连判断土壤是否达标的《土壤质量环境标准》也是1995年就颁布,其规定的污染物种类相对于当今污染种类来说只是冰山一角,远远起不到其判定土壤状态的作用。然而一些发达国家早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已经开始关注土壤污染,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套较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其中以美国的《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案》(又称“《超级基金法案》”)最具代表性,该法案中设立了一个专门为污染场地修复提供资金的“超级基金”,为污染场地的修复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为很多国家所效仿,本文通过分析美国超级基金体系中重要的制度和其修改历程总结经验和教训,再经过对我国当前污染场地的现状和基本情况,提出建设我国污染场地修复体系的思路,以期为我国污染场地修复体系的建设提供有益借鉴。本文一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污染场地的基本理论介绍。污染场地这个名词是由国外引进的(contaminated site),各国对污染场地的概念和定义都有所不同,各个国家对污染场地概念的界定都有其独有的特色而各不相同但又大同小异;然后介绍土壤污染区别于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的特点,并对中国污染场地的特点和态势作了描述;最后阐述了我国污染场地修复的发展趋势。第二部分是介绍美国的超级基金体系。这部分从促使《超级基金法案》的产生的历史事件讲起,详述了该法案的产生与发展。同时,详细剖析了该法案中最著名的两个制度——超级基金制度和潜在责任人制度,在本部分结尾不仅赞扬了该法案良好的国际影响力和修复效果,也总结了该法案的不足,历次修订中所吸取的教训。第三部分是介绍我国土壤环境现状。这部分从我国严峻的土壤污染环境出发,介绍了中国特色的土壤污染特点,并且指出我国目前污染场地修复所存在的问题,意在下文就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第四部分是本文的核心主要是我国污染场地修复体系的建设。由前面三部分做铺垫分别阐述了国外先进立法、我国面临的问题,本部分就我国污染场地修复体系的建设提出明确而具体的构建措施,如针对立法空白来说,加紧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并提出该法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制度;针对修复资金缺乏来说,建立官方资金和民间基金双重融资渠道;针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落后来说,提出更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并建立土壤环境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