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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俗曲作为特有的一种文化、音乐现象,于元末明初之际在北方兴起,后受战乱影响,随着移民蔓延到南方,又在明成祖迁都北京后,随着经济政治中心的转移,再一次传入北方。在这两次的南北交流中,明清俗曲以其简约通俗、情真优美的特质,吸引了广泛的受众与传唱者,并逐渐向全国各地进行传播,甚至流传到了日本等海外国家。而这两次发展中心迁移的必经之地——山东,也成为了明清俗曲广泛传播过程中连接南北的重要枢纽。明清俗曲可以通过运河与海港一代的商贾、艺人及其他原因形成的移民,将各地的俗曲传入山东。再加上山东地区悠久的音乐历史,既有从原始社会乐舞的诞生到周王朝雅乐最完整的保留;又有从活泼率真的齐国之“风”到宫廷与民俗音乐的融合与发展,兼容了历史传说中的音乐萌芽、宫廷中的雅正与回归民间的恣意。于是,在这样独特的地理位置与浓郁的音乐历史积淀背景下,山东地区的明清俗曲既保留了山东本土的音乐特征,又将南北地区的音调精华进行了交融,兼有燕北地区与苏浙一带的音乐特色,同时还有着雅俗共赏的特点。因此,本文以山东地区的明清俗曲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搜集、查阅、梳理历史文献与现存的明清两代有关俗曲资料的探求考察,结合传播学、社会学角度,从明清俗曲在山东的传播渠道,到明清俗曲在山东的衍变等方面,对山东地区的明清俗曲进行较为系统、全面的研究。本文在对明清俗曲进行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对明清俗曲在山东的发展历程与遗存情况进行梳理,为随后明清俗曲在山东地区衍变与传播的深入研究和微观分析打下了基础。接着,本文继续对山东明清俗曲传播网络上的“自然传播”、“文人传播”、“民俗传播”这三个具体传播渠道进行分析,得出了山东明清俗曲的主要传播方式是运河与移民为主的自然传播;文人传播在保留明清俗曲情“真”的同时为山东俗曲实现了文化圈层的转变,于“雅俗”平衡间开启了俗曲的“二次发展与传播”,让传播到山东地区的明清俗曲可以重装出发;而民俗传播则是在自然传播与文人传播的基础上以其贴近生活的特点,为上述两个传播渠道进行补充的结论。最后通过对“蒲松龄俚曲”、“鲁西南地区经典民间音乐——鲁南五大调”、“运河音乐的代表临清时调”、“山东曲艺音乐与地方戏剧的代表——山东琴书与吕剧”及“明清时期四大名戏——柳子戏”中明清俗曲曲牌的衍变分析,总结了传播进入山东的明清俗曲,在其衍变过程中会带有属于山东地方音乐特色的“核心旋律”的规律,同时,这种同一曲牌的“差异性”特点也为日后音乐类型的细分做了铺垫。本文通过分析山东明清俗曲在传承与发展融合中共同构建的衍变与传播网络,证明了明清俗曲在山东的衍变与传播是守正而创新的,也正是在这种统一与差异的嬗变进程中,明清俗曲得以在山东丰富发展直至向全国传播,继而推动了明清俗曲在中国的发展进程,这种从山东地区明清俗曲衍变与传播研究中得到的结论,同时也适用于整个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历程。因此,针对来源于世俗的山东明清俗曲的衍变与传播研究是对中国传统音乐发展历程的必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