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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与庞大的人口基数,使我国医疗废物产量极其巨大。近年来,在非法利益的驱动下,医疗废物污染事件屡屡出现。就目前经济与技术双向限制的实际情况下,良性合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显得尤为迫切与关键。我国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制建设起步较晚,而且中间有很大的时间处于发展停滞期。国务院于2003年出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并随之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具体法规,这才正式打开了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法制进程的新局面。实践表明,虽然我国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问题很多甚至不断涌现出新的棘手问题,医疗废物处置效果距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标准还有相当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制度建设不完善所致。继续推进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法制建设,重要而迫切。本文以研究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法律问题为核心。首先,介绍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法律规制现状并点明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必要性。然后,展开介绍一些国外相对成熟的医疗废物管理立法经验并得出启示。随之,回头深入分析我国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的法律问题,在此将以法律的角度深入分析医疗废物处置程序、监管机制、处置经费和法律责任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寻求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法制建设发展方向。最后以“三化”原则为指导,立足国情并适度借鉴国外有效经验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其中对完善医疗废物处置制度、监管机制、处置经费保障机制和法律惩罚机制均有作者新的见解,以期对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法制建设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