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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政府的工作重心由追求经济高速增长转向提升增长质量、改善民生上,确保收入分配公平是改善民生的前提和重中之重。我国"十三五"规划提出:优化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是体现社会公平、促进我国消费升级的重要基础与保障。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和国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逐年扩大,贫富分化问题愈加严峻。中国的基尼系数自2001年起连续数年超过国际警戒线,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2016年基尼系数达到了 0.465,远高于0.4的水平。税收政策是政府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强有力的政策工具之一,但我国税收体系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作用并未充分显现。我国的税收体系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亟待改革与完善。本文深入研究了税制结构与收入分配的影响机制、作用方向及程度、因果关系和动态影响过程:理论上,通过税种的选择、税种的主次搭配即税制结构的优化,可达到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政策目标。流转税采用统一税率、较易转嫁,具有累退性,将扩大收入分配差距;所得税和财产税采用累进税率,通过对居民所得和财产的"抽肥补瘦",将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因此,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将促进收入分配公平,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将恶化收入分配公平。实证上,本文采用1994-2015年的相关数据构建了计量模型,借助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回归分析、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脉冲动态响应分析等方法探究税制结构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结论如下: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均是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流转税、所得税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且流转税强于所得税;财产税短、中期内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长期将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具体税种中,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且增值税强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强于企业所得税,仅消费税缩小了收入分配差距。因此,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我国应逐步构建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不断缩小间接税占比、扩大直接税占比,通过直接税和间接税的一升一降,达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第二、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行个人所得税的结构性减税,将分类征收改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方式;以家庭为单位,根据纳税人的实际负担确定各项扣除额;适当提高个人收入的免征额,实行地区差异制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减少税率级次,增大税率级距。第三、普遍开征财产税,适时推行房地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新型财产税种,加强社会的财富分配效应。第四、适度提高消费税占比,将征税环节由生产改为零售环节,并不断完善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将新兴的奢侈品网购、代购划入征税范围,将生活必需品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