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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我国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的基本保证。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短板”和“瓶颈”在农村边远地区,而西北贫困地区则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那么,西北地区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的县区,其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如何,成为本研究的重点。本研究选择甘肃省国家级贫困县W县为样本,分层抽取31所农村中小学和6所城区中小学为样本校,实地调研W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达标后的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现状。调研发现,W县在2016年6月通过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达标验收,但是,样本学校的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使用现状堪忧,无论在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还是财力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方面,仍然存在城乡和校际之间的差距;既存在个别农村学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尤其是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专业教师以及信息技术设备等配备不足,也存在已经配备的教育资源闲置浪费的现象。W县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与否,是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统一。W县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城乡差异、校际差异等现状的存在,这是一种事实认定和表象呈现。同时,这种事实和表象背后隐含着各利益相关者的主体观念、需要、动机和利益标准及行为逻辑的价值判断。由此看来,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取决于各利益相关者利益追求的合理与否,取决于评价的标准和尺度是否具有合理性。因此,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表现为事实的或表象的不合理性和内在的或价值的不合理性。以合理性理论分析发现,该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陷入了实质合理性偏移、形式合理性无助和实践合理性低效的合理性困境。W县地处西北贫困地区农村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等不利因素,对其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及其均衡发展的影响不可否认。但是,从公共选择理论视角的分析发现,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片面的合理性和利益相关者的自利行为,如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政府机构间的利益博弈、教育寻租和腐败、政府官员行为和政策低效等,以及地方不合理的教育制度等,是造成W县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普遍存在的重要原因。要改变W县乃至西北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必须正确理解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均衡发展的价值,明确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均衡发展的核心价值,有质量的教育均衡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本质要求。必须立足于对合理性本质的认识及对利益相关者行为的规范,促进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首先,必须规范和约束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切实落实教育问责制。同时,建立由离退休等爱心人士组成的义务教育投入的各级非政府监督组织,监督政府的义务教育投资行为。其次,通过制度创新,完善“公费师范生”政策,设立“国家教师”制度,建立“偏远贫困地区教师基金和荣誉证书”制度。再次,科学规划,力求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体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合价值性与合工具性的统一、合主体需要与合客体效应的统一、合情与合理统一,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承认差距、尊重差异基础上的长期的、系统地和动态的成长性均衡,是以发展而带动的均衡,不能急功近利和急于求成,不能“一刀切”。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的发展实际,在确保教育资源配置的“底线”公平的基础上,追求教育质量均衡,避免“大跃进”式的“虚假均衡”和“畸形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