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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龄化进程加速,老年群体内部也出现了高龄化、失能化、病残化等不利变化,急需专业而长期的介护,而家庭福利功能的弱化呼唤着以机构养老为代表的社会化养老方式。在此背景下,本文关注到了社会企业这一新兴组织形式,以福利多元主义为理论工具,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系统分析法对社会企业提供机构养老服务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福利多元主义是社会企业提供机构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家庭、国家、市场等传统福利提供主体都会出现失灵,难以充分而稳定地提供福利。社会企业能够用商业手段实现社会目的,同时弥补三大部门失灵,且更善于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应该成为多元福利提供主体中的一元。本文首先分析了社会企业提供机构养老服务的学理依据,证明了社会企业作为机构养老服务提供主体的必要性。机构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供需结构性失衡、机构同质化与不公平竞争、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急需增量提质。机构养老服务的传统提供主体各有局限性:公办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效率低下,部分已成为特权阶级的福利;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造血能力不强;民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存在两极分化,普通中低收入老人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相比之下,社会企业具有公益性的使命优势、经营性的能力优势和创新性的活力优势,应该作为机构养老服务的新兴提供者。其次,本文分析了社会企业提供机构养老服务的现实依据,证明了社会企业提供机构养老服务的可行性、现状和问题。我国的社会企业已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多数社企能实现自我造血且对政府依赖不大,社会企业研究机构成立、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和养老领域利好政策等有利条件使其极具发展潜力,社会企业有能力作为机构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但我国社会企业提供机构养老服务面临外部环境、生产要素和自身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如行政合法性缺失和公众认同度低,土地、资本、劳动力和企业家才能等生产要素缺乏,社会企业自身目标定位不清、商业模式不可持续、双重目标难以平衡等。只有妥善解决上述问题,社会企业才能更好地提供机构养老服务。再次,本文对浙江绿康医养集团这一成功案例进行分析,剖析了绿康遇到的自建机构之困、规模扩张之困和人力资源短缺之困,并总结了目标定位准确、公建民营规避重资产投入、积极与资本市场对接和连锁化规模化发展等成功经验,作为启示和对策参考。最后,本文结合国内外经验提出了促进社会企业提供机构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一是要优化外部环境,完善法律规制和相关政策,提高社会认同度;二是加大土地支持力度,多种途径提供资金支持,培养社会企业家和专业人才,为社会企业提供充足的生产要素;三是要加强社会企业自身能力建设,引导社会企业根据社会问题找准定位,寻找可持续的商业模式,避免使命漂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