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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我国刑法执行的一种,是对罪犯采取不予关押交由基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群众执行监督、考察管理相结合的一种方式,相对于在监狱内执行的刑罚而言是一种非监禁刑法。包括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类监外执行罪犯。2011年2月25日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监外执行罪犯纳入社区矫正管理,将社会服刑罪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到了重要的地位。社会服刑罪犯的监管工作按照我国“监外执行工作流程”进行操作,同时,还有建议长期稳定的防止监外人员再度发生犯罪的有效机制,这种防范措施是否得到,决定了社会服刑人员是否能够真正回归社会。同时通过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建设一套科学的监外服刑人员监管系统,增加对监外服刑人员的信息资料进行统一录入、统一管理,对监外服刑人员签到通过一个设备进行统一登记统一上传、统一查询等,对监外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与活动轨迹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本系统在其功能上符合用户要求,页面风格上符合昆明市司法局各个系统的总体风格,操作规范上符合社区矫正人员的操作习惯。系统采用JAVA实现了数据的独自处理与图形的单独表达,系统允许根据监外服刑人员管理的需要向功能更加强大进行扩展,其在发挥监外服刑人员管理作用的时候安全可靠。在对系统的开发进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利用SQL Server2012数据库技术和JAVA编程技术,并采用了统一建模语言UML对系统功能需求进行用例分析,人机会话采用JSP技术实现,SpringMVC的组合模式实现了协警绩效考核信息化管理。昆明市司法局监外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系统通过移动电信通讯技术和监督管理系统两方面相互配合,能够快速判断监外服刑人员所处的地区范围并且及时采取管制措施,系统对监外服刑人员日常化的监督,实现了实时定位、实时预警、传递信息、记录监管、网上申请和审批、电子化数据分析、电子化档案建立和维护、网上发布信息和交流等功能。本系统可大大节约办公经费,提高管理人员对监外服刑人员社区监督工作的实时性和效率,也减少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量。服刑人员通过社区监管,一方面减少了国家在监狱减少方面的投入成本,避免监狱建造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能够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在服刑人员监管中体现了更高的人性化,对于那些犯罪行为较轻,改造可能性大的犯罪人员,给他们提供一个能够改过自新、重新开始的机会,改造好的服刑人员,能够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监外服刑人员的信息、改造情况和监外执行工作管理人员开展的工作内容都能通过平台进行查询,同时都有记录管理,大大提高了司法部门的工作的透明化,提高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