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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于2007年7月1日启动。调查的主要任务包括,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统计、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内蒙古自治区的第二次土地调查于2007年7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展开。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要成果是以旗县为基础的数据库,而将旗县级数据库进行数据整合、检查形成自治区级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自治区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土地调查数据库由应用数据库和元数据组成。应用数据库由空间数据库、非空间数据库组成,元数据由矢量数据元数据、数字正射影像(DOM)元数据等组成。数据库内容和分层的依据《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主要内容如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行政区、行政界线等;土地利用数据:包括地类图斑、线状地物、地类界线等;土地权属数据:包括宗地、界址线、界址点等;栅格数据:包括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栅格地图和其他栅格数据;元数据:包括矢量数据元数据、数字正射影像(DOM)元数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为自治区日常土地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为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科学合理利用和管理土地资源提供基础依据。内蒙古土地二次调查的成果数据全面,覆盖面广,现势性强,而且内容丰富。该数据库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土地管理方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及批后监管、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应用;在城乡建设方面用于数字化城市研究、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在行政决策方面用于参与整个宏观调控、建立部门间调查成果的调查机制;在社会化服务方面用于供社会用于公共信息查询、第六次人口普查、完善土地市场及土地物权体系。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将为内蒙古科学管理国土资源,加强国土资源动态监测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