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商业混淆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研究

来源 :西南财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oforworld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与市场运行平托环境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市场竞争的形态模式亦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混淆行为作为我国1994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即纳入法律规制的行为,在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下,传统商业混淆行为借此平托并演变出现以域名、网页名称混淆等不当利用他人商业成果的网络商业混淆行为。网络竞争焦灼下的网络商业混淆行为案件层出不穷,但受限滞后性的立法不足引咎了“新业态”出现时的司法困境,以及由于网络商业具有高技术性、虚拟性、开放型的特征,在网络商业高度发展下的此类商业混淆行为的危害性远高于传统混淆行为,就此关于如何进一步规制网络混淆行为的研究成为逐渐成为学界关注的问题。2018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增设了专项网络商业混淆行为规制专款,但从互联网经济业态下网络商业混淆行为规制运行的实际来看,该增订的条款仍受限于立法的滞后性、“混淆行为”的理论研究迷雾以及网络商业混淆行为的理论研究不足,都导致当前的规制未达预期效果。本文以网络商业混淆这一类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主要视角,从混淆行为的基本法学理论入手,梳理商业混淆行为的内涵及外延,比较分析网络商业混淆行为的特殊性,梳理与剖析网络商业混淆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提供充分的理论基础。在理论与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比较域外相关立法经验,旨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体系完善为基础,从经济法视阈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责任体系构建、立法类型化表述、司法保障、市场监管等角度提出强化与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之于网络商业混淆行为法律规制的对策建议。
其他文献
虽然《民法典》已经颁布施行,但是关于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债务的定性及清偿的相关问题仍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属于立法上的漏洞。并且由于立法缺陷的存在,在实务中由于丈夫或者妻子单独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债务,其性质界定往往存在诸多争议,这也导致其清偿进路无法统一,不利于指导审判实践。因此本文力求为厘清夫妻一方侵权之债的性质贡献智识,并由此设计属于夫妻一方实施损害他人人身或是财产权益的行为所产生法定
学位
高校作为国家产学研创新的中坚力量和关键环节,凭借其完备的学科体系和优质的科研人才,发挥着知识产权生产和科技创新主力军的作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高低会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因此,构建高效合理的高校职务发明权属制度以激励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重大的研究价值。本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四章:第一章“高校职务发明权属制度的体系构成及其实效”。高校科技成果受到《专利法》的职务发明制度和《科技进步法》的调整。
学位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17年,中国证监会在总结多年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至今已推行4年。本文从“法律-金融”理论和合规激励理论出发,在考察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证券合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国合规理论和证券公司合规实践进行了回顾。笔者通过理论分析发现:我国证券合规监管的本质是威慑式惩罚而非正向合规激励。为了证明这一差异,笔者通
学位
随着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深化,越来越多的数字化手段运用到司法领域之中,比如司法公开平台的不断完善、在线诉讼的稳步推进等,对于缓解法官的压力,提高审判质效发挥了十分积极的效用。类案检索机制正是基于这一时代背景产生的以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的司法审判辅助机制。将人工智能与司法大数据相结合应用于法官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正是看到了人工智能技术在数据分析上的优势,这是司法领域的一大创新之举。虽然类案检
学位
抵押制度是创造信用的必要手段,为经济活动、工商产业提供重要支撑。在《民法典》颁行之前,我国抵押财产转让规则呈“来回反复”状态。《民法典》第406条回归传统物权法理论的同时,加入了“中国元素”。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文本转化为行动中的法律需要经过解释。本文本着“详人所略、略人所详”原则,从解释论角度就抵押财产转让规则展开细致研究。本文除导论和结语之外,共分为三章:第一章“限制抵押财产转让约定的法
学位
近些年来,随着大数据商业化日益渗透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商业数据的价值便逐渐显现出来。于是涌现出许多以商业数据作为产品的企业出现,市场主体开始通过数据来获利,他们使用不同的数据产品企图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进而获得在本行业内的竞争优势。互联网商业数据产业在新时代背景下,不断通过对数据的整合创新,商业数据在目前的互联网领域内,已经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要素和资产了。本文主要研究互联网商业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在适用《
学位
5G时代的到来意味着三大运营商要快速抢占市场,但是大多数客户在目前用网需求能够得到满足,且没有充分体验到5G产品便利的情况下,很少会主动选择转换产品套餐服务。因此,电信公司需要制定合适的5G通信产品营销策略来刺激客户消费。对此,本文通过分析现阶段电信天翼营业厅通信产品营销现状,挖掘营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现由于三大运营商的产品缺乏明显的差异性,导致用户对品牌的忠诚度难以保证。基于此,提出了相应的策
期刊
自互联网革命以来,信息网络科技与传统产业的有机结合已经形成一股经济发展潮流,极大改变了社会公众的生产生活方式。网络公益众筹是依托于互联网科技的新型慈善模式,其作为传统公益事业的有效补充,具有高效便捷、传播范围广等独特优势,社会影响力与公众参与度不断扩大,逐渐演变为慈善捐赠的重要路径之一。但是作为新生事物,公益众筹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问题,出现骗捐诈捐行为、平台资金监管不力、个人隐私泄露
学位
在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线上服务形式更加的丰富、多元化,每个人在不断输出信息的同时也在做信息的消费者,每个人的任何网络行为都会留下“数据踪迹”。近年来网络产品和服务供应链形势严峻,网络服务提供商家将获取的“数据踪迹”进行挖掘并利用,众多“数据踪迹”的聚合带来的隐私暴露及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对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的个人网络踪迹信息保护提出了诸多挑战,网络用户的个人网络踪迹信息保护愈发重要。《民法典》和《
学位
“多次”是我国刑法的特色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多次”在刑法典和司法解释中都有规定。一般而言,根据作用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表述中的“多次”分为三种类型,即作为入罪条件的“多次”、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的“多次”和作为累计载体的“多次”。本文以前两种类型为研究对象。第一类,作为入罪条件的“多次”。对此,目前存在争议的地方有:受过行政处罚的行为能否累计为“多次”中的一次行为,“多次”的停止形态,以及“多次”和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