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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在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同时,人们更加注重自身的生活品质,并逐步关注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在现存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工业化带来的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已成为中国在市场化和全球化过程中的巨大障碍。对此,我们必须着力探求,旨在节约自然资源和保护自然环境的新的社会发展方式,来确保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两型社会”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简称,它指的是在自然资源方面,公众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前提下,高效开发和使用自然资源,并以循环利用废弃物的方式,来保证以较低的自然资源能耗,获得较大的且较为持续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自然环境方面,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将自然环境的成本最小化,从而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良性互动的发展局面。提出“两型社会”这一概念,是在继承和分析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思想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当前资源消耗加剧、环境严重污染的现状提出来的;“两型社会”具有涉及范围广、建设过程复杂、模式科学新颖、发展永续等方面的特征。建设“两型社会”,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也是今后我国长期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和实现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我国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的现状,表面上体现在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实质上,还体现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究其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资源与环境的经济管理制度不完善、行政制度本身的缺陷、资源与环境的社会制度尚未建立、资源与环境的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等。这些制度缺陷,不仅加剧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鉴于此,必须通过制度方面的调整、完善和创新,来促使自然界以及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主要是通过创新经济制度,来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创新行政制度,来促进生态行政的改善;创新社会制度,来促进生态社会氛围的形成;创新法律制度,来促进生态法律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