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1952年9月至1954年,全国私立中小学全部由政府接办,开始了政府包揽办学的局面。政府是教育的投资者、又是管理者、也是办学者,其结果是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教育供求矛盾突出、中小学长期低水平运转、教育质量不高、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小学多元化办学体制逐步形成,全国各地各种形式的民办中小学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极大地满足了社会各界的教育需求,缓解了教育的供求矛盾,形成了我国中小学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的新局面。但是,由于现行中小学办学体制存在的不足和弊端,民办中小学的各种问题也随之出现。在新的世纪里,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的新形势,我们应该尽快出台民办教育法,落实学校法人地位,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办学主体的利益;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以上这些问题是本文讨论的主要内容。 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中小学办学体制的涵义。第二部分分析了现行中小学办学体制的特征与弊端。第三部分全面考察民办中小学的现状和问题。第四部分,作者结合自己的教育实践,提出全国人大、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尽快分别出台民办教育法、民办教育规程和配套政策。依法规范政府的管理行为和学校的办学行为,依法依规发展民办教育。根据现行中小学办学体制和民办中小学现状,作者认为民办中小学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要把握“度”,采取适度发展的策略,数量少、速度慢的地区要提速,在发展中规范;数量多、速度快的地区要适当控制速度,在规范中发展,向优质教育推进。文中还用较多篇幅论述了现代学校制度,寻求在法治环境中,在现代学校制度基础上,促进民办中小学的规范和发展,形成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相互竞争、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