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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植根于一定的历史环境之中,是一定时期文化的反映。法律文化作为文化的下属概念,要对其了解或探究,必须以对当时的文化的了解为前提。在文化的背景之下对法律及其法律思想进行分析,有利于认识法律及法律思想的价值及意义。由于法律文化具有承继性,在分析传统法律及其法律思想的基础上,抽象出一国法律及其法律思想发展的规律,对于一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荀子作为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其思想的精华在于提出了礼法结合的设想,即礼法学理论。荀子认为要重建社会秩序,“礼”是必不可少的,这是因为,“礼”是治国理政的基本纲领,是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的根据。荀子在强调“礼”的重要的同时,还特别强调了“法”的重要意义,认为,一个国家,单纯依靠“礼”是无法治理的,而法律则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之一。如果对犯法的人不加以严惩,人民就会不服,社会就会不稳定。因此,荀子在吸收百家之长的基础上,提出了“隆礼重法”、礼法并举的主张。荀子的主张对于国家统一无疑具有积极意义,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即,“隆礼重法”已成为历代各朝实质性的治国纲领,从而在中国历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本文试图从法文化学的角度,在分析礼法学理论产生的文化背景的基础上,介绍荀子礼法学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地位,进而说明荀子礼法学理论的现代价值。论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法文化学的基本理论,阐述文化、法律文化的内涵及二者之间的关系,说明运用法文化学对荀子思想进行分析的重要性和价值。第二部分分析荀子礼法学理论产生的背景,通过其分析,揭示了荀子礼法学理论产生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第三部分在分析荀子礼法学理论产生原因的基础上,系统的介绍了荀子礼法学理论的内容,探讨了礼法的起源、“隆礼重法”、礼法的适用及“有治人,无治法”等重要思想。第四部分从法文化学的视角,分析了荀子礼法学理论的历史地位,阐述了荀子礼法学理论对中国封建立法、司法等活动所产生的影响。第五部分,在承认文化具有承继性的前提下,分析了荀子礼法学理论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