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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法学理论界对被害人的过错问题讨论日益激烈,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交通肇事行为始终是社会的常态问题,多年来难以消除,其中被害人的过错对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的影响也是十分重大。基于此,笔者认为深入剖析被害人过错对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的影响问题实属必要。目前,我国法学界对该问题的讨论仅仅停留在了广义层面,范围比较宽泛,真正结合交通肇事行为来深入探讨被害人过错问题的文章并不多,深入研究被害人过错对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的学术文章更是少之又少。交通肇事问题的认定之所以历来是司法实践活动的难题,是因为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交通肇事发生时,主要是交警部门对交通责任进行认定在这一项案件进入审判环节时,交警部门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可以被作为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的主要参考。有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参考当时现场所记录的内容以及根据当事人的责任情况分析而制定的,参考我国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中的主要规定,能够看出,在交通肇事罪当中,存在被害人与肇事者同时担责的情况,其中被害人过错可以成为对肇事者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不难看出,被害人的过错会直接影响到肇事者成立交通肇事罪与否,可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当中,只有极少数的案件将被害人过错作为被告人是否定罪以及量刑轻重的考量情节,因此,很大一部分的当事人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理都存在争议。此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无认定被害人过错还是当事人是否上诉的重要因素。依照一般社会公众的观念,交通肇事罪中的受伤者就是弱势群体,应予以特殊保护,而肇事人则易受谴责,这种社会公众的价值观念一定程度上给司法实践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故针对目前我国在交通肇事罪中适用被害人过错理论的情况,以及目前我国尚存欠缺的法律规则及司法实践中的不足,笔者将通过以下三章内容对交通肇事罪中被害人过错问题予以探讨,希望能够为涉及被害人过错的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的司法实践和立法工作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本文第二章主要对我国交通肇事罪中被害人过错的司法适用现状予以分析,在本章中,笔者主要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分析自2014年起至今,我国交通事故的数量以及法院审理交通肇事案件的数量,通过将二者的对比分析,获得的结果是现阶段在我国的交通肇事罪当中,被害人过错对于定罪量刑的影响。一旦在交通肇事罪当中出现了被害人过错情节时,被害人过错的影响能否体现在定罪量刑当中,亦或是被害人过错的影响是否会对审判过程当中被害人过错,存在给予司法认定的结果形成影响。通过分析,笔者发现,自2014年起,至今共有220件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生效判决书当中,被害人过错对于量刑的影响微乎其微,大多数的情况只是将被害人过错这一问题作为被告人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并由此判定被害人民事赔偿责任大小,所以笔者在本文当中着重的探讨了被害人过错对于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的影响,并探讨被害人过错,对于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影响较小的成因,通过分析能够看出,原因有很多,比如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律法规存在较多空白;司法审判人员在自由裁量时的观念存在偏差;对于交通肇事罪当中被害人过错在收集证据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困境。正是基于以上问题的存在,才导致了目前交通肇事罪中被害人过错问题被忽视,甚至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本文第三章主要介绍了交通肇事罪中被害人过错的相关概念界定,同时提出了将被害人过错引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情节中的正当性及相关理论依据。通过对交通肇事罪被害人过错的相关概念的介绍,明确交通肇事罪中被害人及被害人过错的界限;根据我国刑法中罪刑相适应及罪责相适应原则,以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为原则,顺应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提出将被害人过错引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情节中的正当性;通过我国刑法学界中的责任分担理论、应受谴责性降低理论等作为将被害人过错引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情节中的相关理论依据。本文第四章主要介绍完善交通肇事罪中适用被害人过错情形的法律建议。笔者主要通过现有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最终提出将被害人过错引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以此优化司法实践的几点法律措施。但是,笔者清楚的意识到,仅仅通过司法优化的方式难以解决本文提出的问题,想要从根本上改善目前被害人过错影响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的问题,还需通过立法的方式进行。故笔者在研习我国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又深度剖析了域外国家关于被害人过错影响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的法律规定,总结出适合我国借鉴的法律经验,以此为参考,对完善我国关于被害人过错影响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