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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和发展高技术产业集聚是振兴科技产业和地方经济的必要之路,但国内科技园区普遍存在缺乏内生的自主创新和发展能力等问题。因此,对高技术产业集聚自组织演化的内在机制和必要条件进行探讨,为发展高技术产业和建设科技园区提供理论依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基于自组织的理论和方法,以武汉东湖高技术开发区为案例,对高技术产业集聚的动态演化过程、机制与条件,以及创新网络在高技术产业集聚演化过程中的涨落放大机制进行了探讨。 本文认为,高技术产业集聚是由企业、研究院所、大学、中介机构等各种要素相互作用而成的具有自组织特征的复杂经济系统,这种集聚系统要满足开放性、远离平衡态、非线性作用及涨落等必要条件。其中,高技术产业集聚通过对外开放与环境形成互动,通过知识流、物质流和资金流的输入输出而引入负熵流;远离平衡态是系统自组织的稳定态条件,高技术产业集聚远离平衡态的驱动力通过内部机制起作用,形成了远离平衡的专业化和多样性两种显性特征;随机涨落是高技术产业集聚的固有特性,且在集聚远离平衡时,微涨落可能被放大而诱发集聚结构、功能的质变;高技术企业、大学、研究院所及中介组织等通过功能耦合产生非线性作用,促进了产业集聚整体结构和功能的优化。 高技术产业集聚是开放的经济系统,集聚涨落的大小和方向、时间和空间、过程和结果受到各种各样的环境因素影响。同时,由于集聚的非线性作用,使外界环境的连续渐进的变化可能引发系统在临界处发生质的变化。因此,本文重点研究了高技术产业集聚发展中的涨落放大机制,即科技创新是高技术产业集聚发展中的涨落因素;集聚规模是高技术产业集聚发展中涨落放大的临界点;创新网络是高技术产业集聚发展中涨落放大的根本保证。 通过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武汉东湖高技术开发区为案例,对高技术产业集聚自组织的四个必要条件以及涨落放大机制进行实证分析。通过东湖高新区一系列统计数据来分析其集聚自组织的条件满足程度。本文的实证分析表明,东湖高技术开发区作为刚起步发展的集聚区,其集聚自组织条件的满足程度较低,集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也不显著,尚处于较低层次。虽然已呈现出较好的高技术产业集聚现象,但这种集聚还限制在政策诱导产生的空间集中,缺少内在经济和创新联系,还很难与美国硅谷等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