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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程度不断提高,这也伴随着我国耕地面积的减少和大量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而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人们生活生产的基本保障,又要求不断提高其产出,这就造成了市场的高需求和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严重矛盾。因此依靠传统的增加资本和劳动力投入已不能满足现实需要,转而庆将重点放在提高农业的全要素生产率(TFP)上来。但是农业由于本身的弱质性和低回报率,单靠农业部门自身的投资来促进TFP的提高是有限的,也是不现实的,因而需要政府的支持,主要就是财政对农业的支持。而财政对农业支持的资金与农业TFP的关系到底如何,以及财政支农资金结构中对农业TFP的作用怎样,为进一步提高农业TFP财政支农资金应如何调整。本文就已河南省为例,对这些问题进行重点研究,本文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交代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并概述了已有的相关研究文献,随后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目标,所采用的方法、技术路线,以及可能存在的创新。第二部分则是本文的理论基础,首先是简要介绍了财政支农的概念,以及从农业的本身特点出发说明财政对农业支持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然后介绍了农业TFP的概念、理论发展过程和各种计算方法;最后从理论上定性分析了财政支农对农业TFP的内在促进作用。第三部分是对河南省的财政支农状况和农业TFP情况进行现状分析,包括财政支农的规模和结构构成,以及农业TFP的相应走势,以便为后面的实证分析做铺垫。第四部分则是本文的重点实证部分,首先从财政支农的规模对农业TFP的显著性进行检验,得出具有显著影响结果;然后义实证分析了财政支农的结构与农业TFP的关系,得出了存在因果关系,并回归分析出,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各项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对农业TFP具有积极作用,而基本建设支出的效果不明显,甚至还有起反作用的可能;最后就出现这些结果进行了相应的理论解释。第五部分是针对实证分析的结果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主要是从财政支农的规模、结构以及规章制度三方面来提出的。第六部分是本文整篇文章的研究结论,以及对这方面研究的展望。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以河南省为对象,缩小了研究范围,减少了制度、地理等因素的影响。实证分析中,在对农业TFP测算时采用了DEA方法,避免了在假设生产函数时所产生的误差;在对数据进行处理时,采用了资本的折旧和科技要素的配权重方法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和农业科技三项费进行处理,使其更接近是实际。在对实证结果提出政策建议时,不仅从财政支农的规模和结构角度来提出相关建议,而且还从法律法规的宏观层面提出了相关建议。